江蘇淮安:“文明12條”之樓道雜物要清光 危險又違法!


江蘇淮安:“文明12條”之樓道雜物要清光 危險又違法!

日常生活中,不少小區樓道內都有著居民堆積的雜物。殊不知,小區樓道不僅是居民行走的通道,更是發生火災時用來逃生的安全通道。在樓道里日積月累地堆放雜物,影響整體環境衛生的同時,也埋下了安全隱患,因此清理樓道雜物刻不容緩。當下,隨著《淮安文明市民12條》的發佈,“樓道雜物要清光”正成為越來越多淮安市民自覺培養的生活習慣。

物業居民齊配合,樓道亂堆雜物不見了

近日,記者先後走訪了農墾麗景苑、巨一首府、利苑新村、康居花園等多個小區,發現很少有居民會在樓道內亂堆亂放雜物,大家都在自覺維護著小區優美安全的居住環境。“平時積攢的紙盒、空瓶等零碎雜物,我都會整理放在家裡的角落,隔幾天就拖去賣掉。”家住清江浦區大河新城的李奶奶說,原先她喜歡把收集的雜物堆積在空曠的樓道里,留著賣錢。去年,聽聞小區有居民在地下車庫堆放雜物引起火災後,她就不敢隨便放了。“東西收到家中後,鄰居也說走樓梯方便了不少。”李奶奶表示,她現在很清楚保持樓道整潔的重要性。

“我們安排了專門的保潔人員定點負責樓道雜物的清潔工作,確保做到不漏樓、不漏戶。”巨一首府的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清理小區堆積的雜物是一個動態化的過程,他們在張貼宣傳標語勸解居民的同時,還通過專人定點巡查的方式來保證樓道時刻暢通無阻。“樓道空著也是空著,放個鞋架沒什麼的”“東西暫時放一下,明天就搬走” ……此前,物業在工作中時常會遇到不願配合清理的居民,經過耐心細緻地勸說,清理樓道堆積雜物工作得到了居民的積極配合。居民會自覺將需要的東西收納在家中,主動將不需要的雜物交給保潔人員統一處理。

防患於未“燃”,清理樓道雜物暢通生命通道

在樓道堆積雜物自以為是地盡其用,實則可能成為引發火災的安全隱患。4月7日,我市生態文旅區一居民小區樓梯間失火,著火物就是堆放在樓梯間的自行車、花盆等雜物,過火面積約1平方米。幸虧附近的住戶及時發現,才未造成人員傷亡。

“樓道是居民日常出行的通道。部分住戶將雜物堆放在小區樓道內、將電動車放置在樓道充電,這兩種行為都容易引發火宅。”淮安市消防支隊清江浦大隊清安中隊消防員魏銘介紹,一般樓道內堆積的木頭、紙箱和鞋架等易燃物不但接觸火種後特別容易燃燒,產生的煙霧還會給滅火救援和疏散群眾增加難度。日常生活中,居民應保持樓道整潔乾淨,及時清理雜物以便留出生命通道。

據悉,樓道堆積雜物除了佔用公共空間、容易引起火災,還是一種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28條明文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樓道作為火宅時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時刻保持安全和暢通。


(來源:淮安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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