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證監會再次重磅發聲,將重拳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欺詐等惡性違法行為,用足新證券法,從嚴、從重、從快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同時,證監會還通報了對84家首發企業開展現場檢查工作的情況,有30家已撤回IPO申請終止審查。證監會根據檢查情況對“問題企業”進行了分類處理,存在執業質量問題的21家保薦機構、17家會計師事務所、7家律師事務也將面臨後續處理。
2020-12-06 16:12:59 佚名
4月24日,證監會再次重磅發聲,將重拳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欺詐等惡性違法行為,用足新證券法,從嚴、從重、從快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同時,證監會還通報了對84家首發企業開展現場檢查工作的情況,有30家已撤回IPO申請終止審查。證監會根據檢查情況對“問題企業”進行了分類處理,存在執業質量問題的21家保薦機構、17家會計師事務所、7家律師事務也將面臨後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