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中院“雲審理”3天審結拖欠農民工工資案

山西晚報訊(記者 郭衛豔)4月17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山西高院獲悉,臨汾中院家事審判庭通過網絡連線,晉、鄂、滇三地“雲庭審”,審結了一起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案件從開庭到結案,僅用了3天時間。

2018年,被上訴人(原審被告)朱某、向某承包了汾西縣永安鎮某項目部的搭腳手架、製作安裝錨杆、注漿工程,同年3月,經人介紹,二被上訴人將該工程交給了上訴人(原審原告)江某,2019年8月向某與江某對工程勞務價款結算確認後,仍有4萬多元勞務款未能支付。江某多次向二被上訴人討要勞務款未果,訴至汾西法院。

汾西法院一審判決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了江某的訴訟請求,江某不服,上訴至臨汾中院。

臨汾中院家事審判庭主審法官宋春紅了解到,該案上訴人江某尚在湖北打工,短期內根本無法現場參加庭審。被上訴人朱某、向某則遠在雲南,來回奔波耗時耗力,該案又是涉及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宋春紅迅速聯繫雙方當事人,在瞭解和溝通以後,徵得雙方當事人的同意,當即決定通過網絡開庭“雲庭審”審結該案。

3月25日10時,該案通過網絡開庭的方式進行了審理,兩個多小時的網絡庭審全程信號暢通、語音清晰、庭審秩序嚴謹有序。3天后,在二審查明事實的基礎上,臨汾中院依法改判,支持了上訴人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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