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轉型與碑誌文創作

碑誌文是我國古代一種重要的應用文體。唐宋文化昌明,文學昌盛,碑誌作家多、作品多,眾所周知。而從轉型的角度比較分析碑誌文的發展流程和風格特徵,有助於深化唐宋之際的文學認識。

碑誌作家的身份轉型

中唐以來,士人的主體身份和文化心理身份發生了變化,這影響到碑誌文的創作。初盛唐朝廷選拔撰碑文者多注重文詞之士,此尤以玄宗時期為最。如以大手筆著稱的文士張說,就多次奉詔作碑文。張說作碑文也有意突出自己的這一身份,開元七年撰《王仁皎碑》雲:“詞臣奉詔,作之銘曰。”開元九年撰《郭知運碑》雲:“有詔詞人,為其碑誌。”中唐以後,文士撰寫碑誌成為常態,如韓愈、段文昌都奉詔撰《平淮西碑》。白居易《大唐故賢妃京兆韋氏墓誌銘並序》明言:“故葬之日,掌文之臣白居易,得以無愧之詞,志於墓而銘。”敬宗朝則更為普遍。杜牧《吏部尚書崔公行狀》雲:“滑人叩闕,乞為承簡樹德政碑。內官進曰:‘翰林故事,職由掌詔學士。’”可見其時王室成員墓誌基本上由翰林學士撰寫,而詔撰大臣墓誌則由宰相撰寫,翰林學士撰寫碑誌文的數量整體上超過臺席(宰相)。故葉昌熾《語石》雲:“唐人應制碑文,書撰皆稱臣、稱奉敕……詞臣榮遇,千載一時已。”

有唐一代,像韓柳元白等,雖為詞臣,但多遊離於廟堂之外,始終未能進入中樞階層,掌握核心權力,其碑誌作品或應時制景而頌美銘功,或憂憤感懷發不平之鳴。殆至宋代,碑誌作家的主體身份發生了變化。唐太宗定義士大夫著眼於官爵和禮儀名教,而宋代大開科舉取士,推行文官政治,最終打破士族門第,形成一個來自民間社會、但又能集政治精英、社會精英、文化精英為一體的士人群體,其知識結構和文化素養比唐人更寬博深厚。明道、經世、致用,自中唐以來,在宋代文人士大夫身上表現突出。而修史風氣的濃厚,更使得宋代文人多文史兼擅,反映在碑誌創作中,宋人也有意突出自己的史臣而非詞臣身份,這是和唐人不一樣的地方。歐陽修《鎮安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贈太師中書令程公神道碑銘》載皇帝“詔史臣修曰:‘汝為之銘’”,《太尉文公王公神道碑銘》又云:“有詔史館修撰歐陽修曰:‘王旦墓碑未立,汝可以銘。’”歐陽修、宋祁、曾鞏、司馬光等人都曾身處要職,精於文學,達於政治,嫻於修史,掌握著時代話語權,身體力行,追求碑誌文寫作的史家筆法,這就能從根本上推動碑誌作家身份定位的轉型。

創作思想的轉型

劉熙《釋名》雲:“碑者,被也。此本葬時所設也……臣子追述君父之功美,以書其上,後人因焉。故建於道陌之頭,顯見之處,名其文謂之碑也。”劉勰《文心雕龍·誄碑》也強調:“標序盛德,必見清風之華;昭紀鴻懿,必見峻偉之烈,此碑之制也。”這實際上是對碑誌文創作頌美銘功準則的肯定。張說、蘇頲的碑文頌美銘功,潤色鴻業,謳歌盛世,自不待言。中唐以後,韓柳等人發起文體革新,借倡揚儒道而呼喚中興。韓愈《上宰相書》倡導“讀書著文歌頌堯舜之道”,柳宗元也說自己“唯以中正信義為志,以興堯舜孔子之道,利安元元為務”。正基於此,唐代詞臣碑誌文寫人記事頌美銘功,多鋪排羅列,行文議論抒情,氣勢凌厲,形成雍容和雅的風貌,這在韓柳等人的作品如《平淮西碑》《平陽路公神道碑銘》中表現明顯。

宋代士大夫群體作為文化主體力量,最終導致一種新型儒學即宋學的形成。宋學既強調回歸儒家經典又有創造性哲學思辨,推崇“明體達用”“內聖外王”,倡導“義理之學”。自北宋初期,宋儒就開始這一學術轉型,歐陽修對太學體的扭轉就是明證。身為北宋文壇領袖,歐陽修更努力推動碑誌創作的轉型。在《論尹師魯墓誌》中,歐陽修提出“簡而有法”的碑誌創作思想,這個“法”就是以經傳為本、微言大義的春秋筆法。在《代人上王樞密求先集序書》中,又倡導“言以載事,而文以飾言。事信言文,乃能表見於世”。反對碑誌創作虛妄的銘功頌美之筆,倡導史家直錄的獨立精神,追求寫人記事的真實準確。王安石《上人書》雲:“且所謂文者,務為有補於世而已……以適用為本。”歐、王等人對碑誌功能的根本認識,已經從禮儀性的頌美銘功轉向現實政治的經世致用,影響深遠。蘇軾撰《富弼神道碑》明言“知虜中皆有中原文字,故為此碑,欲使虜知通好用兵利害之所在也”。開寶八年,張賀撰《孫公墓誌銘並序》曰:“公存揚善政,歿稱令名,在家則孝道障,於國則忠節顯,備傳信史,不復更書。今以墳隴既營,松楸是植,千載之後,慮遷陵谷,故以志之。”均強調碑誌創作客觀公正、秉筆直書的史家筆法,追求文章創作的崇義尚理、經世致用而非簡單的頌美銘功。我們看唐人的碑誌,多鋪排墓主家世祖勳,寫人記事情感張揚,而宋代碑誌則淡化門第背景,更多展現士人成才歷程,彰顯自我奮鬥精神,在人事的評判上更顯獨立思考和理性論述,就說明這一點。

寫作手法的轉型

碑誌文具有悼亡死者、安慰家屬的功能,於志主記功彰美,揚長避短,揚善隱惡(後世悼詞亦如此),於死者和其親朋來說,備極哀榮。中唐以後,伴隨著文化轉型的大潮,這一寫法出現轉變。文人開始有意識地藉助碑誌表達個人好惡,或顯或微,或直或隱。如韓愈《鳳翔隴州節度使李公墓誌銘》《唐故昭武校尉守左金吾衛將軍李公墓誌銘》等文,被方苞評為“志無美詞,銘亦虛語”“直敘,然中有諷刺與稱美處,不爽尺寸”。其後柳宗元《揚州大都督南府君睢陽廟碑》、杜牧《唐故太子少師奇章郡開國公贈太尉牛公墓誌銘》等亦多見指斥之筆,這已不能用揚善隱惡來解釋。

劉勰《文心雕龍·誄碑》雲:“屬碑之體,資乎史才,其序則傳,其文則銘。”歐陽修、曾鞏等明確提出碑誌的撰述應該向史傳靠攏,追求事信言文,寫法上變曲筆為直筆,善善惡惡,激昂大義,這就比唐人碑誌為墓主歌功頌德和抒發個人不平之鳴的寫法更進一步。曾鞏《寄歐陽舍人書》對此有著系統理論闡述。在《太子太師致仕贈司空兼侍中文惠陳公神道碑銘》中,歐陽修寫丁謂任“參知政事,主言者以罷黜公,公爭不已,乃徙公京西”,又寫“後晉公益用事,專威福”,直斥權奸,襯托出墓主的高風亮節。針對《資政殿學士戶部侍郎文正範公神道碑銘》引起的爭議,歐陽修在《與澠池徐宰黨書》強調“述呂公事,於範公見德量包宇宙,忠義先國家”,強調文章創作要忠於事實,以史為據,揚善懲惡。曾鞏去世後,時人韓維為其作神道碑文,林希為其作墓誌銘。比較之下,不難發現,兩篇文章均思辨論理,在行文風格和評價體系上高度一致,而富弼撰《范仲淹墓誌銘》,不虛美,不隱惡,自雲“使為惡者稍知戒,為善者稍知勸”。蘇軾、王安石、司馬光等人的碑誌作品於此亦體現明顯,這就體現出北宋碑誌文整體的審美追求與寫作原則,具體體現在注重史實選擇,敘事客觀公正,用語平和內斂,多從義理角度評判人物,在人才認知上有鮮明的道德化、史鑑化、實用化傾向。

(作者:徐海容,系東莞理工學院中文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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