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後怎麼辦?(三)——酒駕篇

酒駕的法律後果?

近年來,隨著對酒駕的管控,大家都認識到了酒駕的危害性,安全駕駛意識越來越強。但仍有少數駕駛人員無視或無知法律的相關規定,鋌而走險。那麼,法律對於酒駕到底是怎麼規定的呢?對酒駕行為有怎麼處罰呢?

依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10)規定,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行政處罰:

1、酒駕暫扣駕駛證6個月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2、二次酒駕處10日以下的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吊銷駕駛證;

3、酒後駕駛營運車輛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並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吊銷駕駛證且終生不能取得駕駛證。


律師手把手教你|發生交通事故後怎麼辦?(三)——酒駕篇


上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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