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有的農民工討薪不成反而違法的現象?

【原創】如何看待有的農民工討薪不成反而違法的現象?

如何看待有的農民工討薪不成反而違法的現象?


近年來,有關農民工討薪不成反成被告的消息,時常發生。最典型的,是2015年來自陝西省嵐皋縣等地的180餘名農民工,到河北青龍縣一家礦業公司打工,遭遇1500萬的鉅額欠薪,多次協商未果後,承包人及部分工人在向青龍縣政府表達訴求時卻被刑事拘留,隨後被青龍縣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刑。嵐皋縣委縣政府派出工作組赴青龍縣交涉,卻被拒之門外,兩名證人也被當地警方帶走並刑拘。

雖然在各級的關心下,特別是在中央的嚴明要求下,各地在對農民工欠薪問題上採取了積極措施,欠薪現象明顯減少。但是,仍然有些地方和企業存在欠薪現象,導致農民工採用一些非正規甚至極端手段討薪,最終導致自身受到傷害。

如何看待有的農民工討薪不成反而違法的現象?


所以,每當看到這些現象,心裡總有一種說不出來的酸楚,有一種為農民工心疼的感覺。因為,原本就是弱勢群體,就是利益被損害者,卻因為維權過程中的一些不理智行為,反而成了違法者,受到法律的處理,怎能讓人心理平衡。

事實上,只要社會誠信體系健全,社會信用度高,每個企業、每個單位、每個人,特別是地方政府,都能把誠信放在首位,都能設身處地地為他人想想,特別是像農民工這樣的弱勢群體想想,很多問題也就不會發生,農民工也就不需要採用傷已更深的方式去維權。

如何看待有的農民工討薪不成反而違法的現象?


說實在的,如果農民工在維權過程中,真的出現了違法現象,依法處理是必須的,也是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但是,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單位負責人、包工頭等,是否也要依法處理,也是應當認真考慮的問題。沒有因,哪來果。要知道,這些欠錢者,平時花起錢來大手大腳,到了給農民工發放工資了,卻遲遲不肯拿錢,理由是沒錢。既然平時亂花錢時有的是錢,為什麼不及時地將農民工工資發掉,而要拖到過年什麼的,分明就沒有把農民工放在心裡,沒有把給農民工發放工資放在重要位置。那麼,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當然應當嚴厲追責。特別是那些開著豪車還要拖欠農民工工資,那些平時花天酒到了年根要拖欠農民工工資,平時從不缺錢花,卻不肯支付農民工工資,平時胡亂規劃、亂建政績工程,卻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都應當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在依法問題上,決不能讓農民工因為拖欠者的行為導致他們的違法,導致他們從受害者變成違法者,最終成為更大的受害者。

所以,要想避免這些問題,要想農民工不總被傷害,就必須先對拖欠者開刀。不然,這個問題難以真正解決好。特別是工程建設領域的拖欠,更要更加嚴厲地追究工程建設單位拖欠工資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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