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乾安縣關於選派優秀幹部到村擔任黨組織書記和第一書記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農村黨組織書記隊伍整體素質,進一步加強“頭雁隊伍”建設力度,形成激勵幹部到基層一線幹事創業的鮮明導向,根據《乾安縣關於進一步加強村級黨組織幹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擬選派一批優秀幹部到村擔任黨組織書記和第一書記,現就選派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派計劃

1.從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選派9名優秀年輕黨員幹部、現職的副科級黨員領導幹部或已退休的乾安籍科級以上黨員幹部到部分建檔立卡貧困村、軟弱渙散村、經濟基礎薄弱及信訪矛盾突出的村擔任黨組織書記;

2.從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選派6名優秀黨員幹部、現職的副科級黨員領導幹部或已退休的乾安籍科級以上黨員幹部到民俗村擔任第一書記。

二、選派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共正式黨員。

2.縣直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且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

3.政治標準合格,能夠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夠帶頭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的決策部署。

4.具備勝任村級發展經濟、改革創新、依法辦事、應急處理等工作能力,敢於擔當作為,善於做群眾工作和協調處理矛盾。

5.有較強的法制意識和道德觀念,為人正派,遵規守紀,辦事公道。

6.熱愛“三農”事業,能夠積極服務基層群眾,在推動鄉村振興、脫貧攻堅、鄉村治理、產業發展等方面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素質。

7.年齡在45週歲以下(退休科級以上黨員幹部年齡在65週歲以下)。

8.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9.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違反法律法規,曾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人員。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偵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曾受撤銷黨內職務及以上黨紀處分或受撤職及以上政務處分的人員。

4.涉黑涉惡人員以及與其有重大影響的人員。

5.有重大疾病不能勝任農村工作的。

6.尚在新錄用事業編制人員或公務員,試用期或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派程序

選派工作採取單位推薦和個人報名相結合,組織擇優決定的方式進行。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15日,共10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報名地點:中共乾安縣委組織部組織三科(政府五樓東側)。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材料:

《乾安縣關於選派優秀幹部到村擔任黨組織書記和第一書記報名登記表》(附件)的電子版文檔和紙質版(需按填寫說明規範填寫);

近期(6個月內)1寸藍底免冠彩色照片電子版(像素295×413、格式JPG,用報名人員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命名)和6張紙質版照片;

本人所在黨組(黨委)書面推薦意見;

本人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組織關係證明。

(二)資格審查

1.由縣委組織部根據報名情況,會同縣人社局、縣編辦、縣紀委、縣公安局、縣法院等相關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審查,堅決將受過刑事處罰、涉黑涉惡等人員擋在門外。

2.報名人員必須對自己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與通知規定的選派條件不符的、惡意擾亂報名秩序或編造虛假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選派資格。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對報名人員的個人信息真實性有異議的,可以要求報名人員提供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於選派工作全過程。

(三)組織考察

由縣委組織部負責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進行組織考察,成立專門考察組,採取民主測評、入戶調查、個別談話等方式進行考察,認真聽取黨員、幹部、群眾和本人意見,深入瞭解其政治、能力、業績和現實表現等情況,經縣委組織部部務會逐一研究需選派黨組織書記的村與報名人員匹配情況,確定擬選派人選和擬任職崗位。

(四)組織公示

最終確定的擬選派人員名單,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選派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選派條件的,取消其選派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選派,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決定是否選派。

(五)選派任命

公示結束後,確定的選派人員由縣委組織部嚴格按照推薦人選、任前考察、縣級聯審、討論決定、進行公示、任職談話和印發任職文件等組織程序對其進行選派任命。

(六)任前培訓

確定的選派人員要參加由縣委組織部舉辦的崗前培訓班。培訓結束後,縣委組織部根據工作實際,進行統一調配、正式上崗工作。

(七)人員管理

1.選派幹部全面履行黨規黨法規定的村黨組織書記職責任務,到村工作時間不少於一屆(5年)。期間必須駐村工作,不參加原單位各項工作,嚴禁任何單位抽調從事其他工作。任職期間原人事關係、工資和福利待遇不變,兼職不兼薪,不領取村幹部報酬,黨組織關係轉至任職村。

2.縣委組織部參照機關事業單位幹部檔案建檔標準,建立健全選派人員檔案,實行統一管理。同時,聯合鄉鎮黨委、政府對選派人員日常工作情況進行全程動態記實管理,每半年進行一次調度考評。對選派任職期間工作成效不明顯、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發生違法違紀行為、不勝任本職工作等情況的,免去村黨組織書記職務,回原單位工作。

四、激勵措施

1.鄉鎮黨委明確一名分管負責人,專門指導幫助選派到村任職人員開展工作。鄉村黨組織為到村任職人員創造便利條件,幫助協調解決食宿問題。各派出單位把選派人員任職村作為本單位聯繫點,主要負責同志要定期到村調查研究,充分發揮本部門優勢,在資金、技術、信息、項目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

2.縣委組織部將選派人員納入幹部教育培訓計劃,每年至少對其進行1次全員輪訓,根據需要開展專題培訓。加大選派人員域外培訓力度,保證每人每兩年至少參加1次縣域外培訓。整合教育培訓資源,創新方式方法,優化培訓內容,切實提高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

3.選派幹部在村任職滿2年,工作期間在基層黨建工作、經濟社會發展、人居環境整治、美麗鄉村建設以及推動基層治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優先推薦為各類表彰人選和各級“兩代表一委員”人選。符合條件的,優先晉升一級職級,優先選拔進入鄉科級領導班子(副科的提拔為正科),提拔後必須繼續在村工作,直至任職滿5年。

4.選派的退休科級以上黨員幹部在不違反相關政策法規條件下,按村黨組織書記標準發放崗位補貼。到村任職後,可在所任職村從事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等農業產業化項目,牽頭組織或領辦、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推動人才、資源、項目向基層集聚,帶領群眾共同致富。

五、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提供的各類證明材料(照片、掃描件等)應完整清晰,並與報名信息一致,因證明材料缺失、難以辨認導致報名信息無法得到準確核實的,將取消選派資格;

2.報名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繫電話的暢通,以便隨時通知選派過程中的相關事宜;

3.本公告由中共乾安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聯繫電話:0438-8255757

聯繫人:倪英迪

聯繫地址:中共乾安縣委組織部

附件:乾安縣關於選派優秀幹部到村擔任黨組織書記和第一書記報名登記表

中共乾安縣委組織部

2020年4月28日

【公告】乾安縣關於選派優秀幹部到村擔任黨組織書記和第一書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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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虞淑傑

編審:侯豔玉

編輯:宋岱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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