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利川市委原副書記、市長張濤被“雙開”

  中新網4月30日電 據湖北省恩施州紀委監委消息:經恩施州紀委監委審查調查,恩施州原州委委員、利川市委原副書記、市長張濤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下屬所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工作紀律,在中央環保督察整改過程中弄虛作假;違規決策,對利川市蘇馬蕩片區、“西蘭卡普”開發項目違建問題負重要領導責任;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產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罪。

  張濤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離黨的宗旨,毫無黨性原則,把組織賦予的權力當做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恩施州紀委常委會研究,恩施州委常委會審議,並報省委審核,決定給予張濤開除黨籍處分;由恩施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