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新改革:各警種都可處理簡易交通事故

今年以來,“綜合執法改革”成了江西省宜春市公安民警的熱詞。

從今年年初開始,一場以構建和完善立體化、信息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為目標,不改變警種主責主業,實行警種間交叉授權、綜合執法的街面(路面)執法警務機制改革,在宜春拉開帷幕。

執法新改革:各警種都可處理簡易交通事故

整合警力、交叉授權

隨著社會快速發展,城市擴容、街路延伸,街面(路面)點多線長警力少,警力出現“空白點”,警務出現“盲區”,嚴重製約著警務效能的發揮。

而且,現有警種體制下,交警只管交通、特(巡)警只管巡防、派出所只管治安的職能劃分,更加劇了這一問題,常常導致一線民警發現職能外的警情不敢管、不能管的尷尬。

改革,從問題入手。

宜春公安積極探索新型執法警務機制改革,打破警種間的執法“壁壘”,通過交叉授權、綜合執法,構建“一點報警、多點響應、協同處置”的警務模式,推動形成職能多元化、警力集約化、勤務高效化、服務親民化的現代化交通管理和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改革之初,一些具體的細節問題擺在了面前。”宜春市公安局改革辦負責人、治安支隊支隊長鄭斌說到,比如警力怎麼派、執法權限怎麼解決、跨界處置怎麼銜接等,都需要拿出實實在在的措施來。

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宜春市公安局制定了七項相關工作制度,編輯印發了《執法手冊》《執法流程圖》,構建了街面(路面)綜合執法警務機制的“四梁八柱”。

交叉授權是關鍵一步。

為解決以往“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問題,宜春公安針對適用於處置街面(路面)交通、治安輕微違法行為的312項權限進行交叉授權。

其中規定,除交警外,全市各警種1222名警察,也可以在街面(路面)依法處理簡易程序交通事故。

執法資格的認定,為民警交叉授權、綜合執法打開了一條通道。

4月15日,袁州公安分局慈化派出所開具了首張《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4月17日,市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慈化中隊開具了首張《簡易治安糾紛調解協議書》;6月3日,市特警支隊開具了首張《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宜春公安機關新型執法警務機制改革落地開花,得到迅速推進。

遇事敢管、遇事能管

“以往遇到不便管、不敢管的警情,現在都能管了、敢管了,群眾更滿意了,民警的責任感、榮譽感和身份認同感也增強了。”談起改革成效,豐城市公安局副局長李帥說。

最顯著的效果,還體現在數據上。

今年以來,宜春市中心城區共開展交叉執法12959起,其中特(巡)警、派出所開展交通類執法12601起,交警開展非交通類執法358起;5月至8月,刑事、治安、盜竊類警情同比分別下降了22.1%、10.7%、37.9%;城區、鄉村交通類警情平均出警到達時間分別提升35%、8.7%。

勤務模式得到進一步優化。

改革之前,各警種各自劃定巡邏防控線路,存在一定的警力重疊和警務“盲區”。

現在,宜春公安將交警、特(巡)警、派出所日常巡邏線路和管控區域進行整合後,分片劃定,實現基層警務資源在時間、空間上的最優分佈,做到警力跟著警情走、警務圍著警情轉。

105國道幹線上的豐城市公安局小港交警中隊,管轄著15公里的國道線和28公里的省道線,涉及5個鄉鎮、近30萬人口。

但該中隊僅有4名民警和8名輔警,執法執勤壓力很大。

綜合執法警務機制運行以來,該轄區的3個派出所警力及時“補位”,有效緩解了該區域的交通管理壓力。

地處豐(城)撫(州)幹線的淘沙派出所杜市警務區,僅3名民警和7名輔警,每逢集鎮圩日和年節,人流、車流量大,單靠警務區的警力,根本管不過來。

轄區所在的淘沙交警中隊及時派出警力聯合執法,治安管理的“空白點”得到有效消除,交通幹線的巡邏布控得到有效補充。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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