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身邊不乏有扮演“受害者”角色的人。
他們通常認為自己“好可憐”,以獲得別人的注意和同情。
但不可否認的是,他們將來真的會變得“好可憐”,因為根據吸引力法則,是他們主動把那些爛事和破事吸引到自己身上來。
一般來講,“受害者”特徵有三個方面。
一是喜歡責怪。
責怪別人總是容易的事,檢討自己是不可能的。
他們會責怪經濟不景氣,責怪企業老闆和同事,責怪家庭和伴侶,責怪客戶和朋友。
當然,他們最喜歡責怪自己的父母。
反正,錯的永遠是別人或別的事情,一定不是他們自己。
二是合理化。
他們會想方設法找毫無關聯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的說法是合理的。
比如,“成功真的不是很重要”,那隻能說明他真的活得很糟糕。
“錢真的不是很重要”,那隻能說明他真的沒錢。
“愛情真的不是很重要”,那隻能說明他真的沒人愛。
他們往往說諸如此類的話,但其實是他們永遠做不到這樣的程度。
三是抱怨。
抱怨是沒有成本的。
他們喜歡自己抱怨,更喜歡聽別人抱怨。
因為聽完別人的抱怨,他們就會理直氣壯地說,“你們那樣就叫不好嗎?我過得比你們更慘。”
但是,抱怨真是一件最糟糕的事,非常具有傳染性。
不僅如此,你越抱怨什麼,就越會來什麼。
你抱怨失敗,將來你可能就一直失敗。
你抱怨沒錢,將來你可能就一直沒錢。
你抱怨沒人愛,將來你可能就一直沒人愛。
一定要記住一句話,“你所關注的事情會擴大。”
所以,我們要關注那些正向的、積極的和陽光的心態和事物,遠離並拒絕負能量。
也要記住,自己不說出抱怨的話,也不要有抱怨的念頭。
的確,我們身邊總有“受害者”。
我們能做的就是不要靠近他們,否則砸向他們的壞運氣就有可能落到自己頭上。
物以類聚。
你和什麼人在一起,就會成為什麼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