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咸陽某醫院五一前夕要求十多名醫護人員主動辭職?

知未是也


關於咸陽某醫院辭退40名醫護人員的事情,以下圖片就是其中一名醫護人員的說法。該護士所說,醫院一直未跟他們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就是為後續可以隨時辭退留下操作空間,當然也不會按照勞動法給這些員工買社保。就在五一前夕,醫院就拿既往一次並不透明和無關緊要的考試成績作為依據,採取“末位淘汰”,辭退40名醫護人員,其中大部分都在抗疫一線工作,還有孕期的護士、高年資老護士。當然這個成績既往也沒有公佈過,誰也不知道自己成績是否真實。為此醫院補了三個月工資,但是卻沒有因不籤勞動合同和不買五險一金的補償。而且還逼這些人簽署是自願辭職的承諾書。

這些人第一時間想到向醫院主管上級衛計委反映,給出回應是這隻屬於勞動糾紛,他們管不了醫院的裁員,目前這些事情已經進入勞動仲裁階段。衛計委還管不了醫院?真的是這樣嗎?至少整個個過程存不存在違規操作,如此裁員公不公平總可以調查,逼他們簽署自願離職承諾書是否可行?末位淘汰是否公平和合法操作?而不是幾句話推諉。

後當事醫院也回覆網友關注,還是選擇在5.1回覆。主要是訴自己因為業務收縮需要裁員,“人才優化”,承認目前確實有些人沒有談攏,還說“媒體惡意炒作”,“國際輿論事件”,“幕後黑手”、“敵對勢力”搞事情。

這個說法有些不知說哪是哪的。當然不否認媒體及群眾監督一直存在,你做得好,人家自會表揚,做得不對,自有人對你批評指正。你還沒有達到“敵對勢力”針對的高度!

對於抗疫一線醫護人員剛剛完成抗疫工作就“卸磨殺驢”,從情感上就過不去,讓廣大群眾如何看待。而主管部門也好,當事醫院也好,就簡簡單單用勞動糾紛就打發了。那麼勞動不籤正規勞動合同,不買五險一金又是怎麼回事?何止將這些醫務工作者當臨工看待,簡直當法盲對待了吧。而對此當事醫院和主管部門依然是避重就輕,敷衍了事。

再說明一下,筆者沒有受到任何蠱惑,純粹是對於當事醫生護士的一些帖子一字不漏看了,從自己感受出發所想所說,這些當事醫護人員所說,真的有血與淚。如工作十年的老護士,為醫院奉獻出自己的青春,而且還不顧個人得失,奮勇上抗疫一線,自認操作成績比一些護士長還好,可是成績卻是墊底。其討說法為此還承受院領導的惡語侮辱,甚至想過去死。(如上圖所說,這些難道不是事實?)這些員工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

結束語:身正不怕影子斜,希望當事醫院以及其主管部門從公正、公平原則出發來解決這件事情,而不是敷衍,推卸。也不要以為廣大群眾只會吃瓜,吃瓜其實也是很好的一種監督!


一盞茶的恬靜


這件事就發生在我身邊,多少有些瞭解。說實話,聽到這種事情,我已經有些波瀾不驚了,因為周圍類似的事情太多了。

其實這些事情的成因都驚人的相似,就那麼幾條。

第一 現在很多單位,尤其是事業單位的領導法律意識淡薄。在他們的意識裡,似乎除了刑法以外,其他非暴力處罰的法律對他們沒有約束力,不用去在乎。

我曾在西安一所大學工作了十年。這所大學裡的臨聘人員是學校除去教學以外日常工作的主力,包括餐廳、綠化、環衛、機電維修、樓管、保衛等等將近400人。他們當中最長的已經在學校裡工作了20多年。這些人無一例外都沒有社保,工資很低,也沒簽定勞動合同。我曾經和學校的一位正處級領導說起這件事,這位領導竟然對《勞動合同同法》的相關內容一無所知,告訴我他回去上百度查一下,而且想要查一下的原因是害怕有人鬧事。完全不覺得依據《勞動合同法》辦事是理所應當的。

第二咸陽婦幼保健院的違法問題其實很清楚,陰陽合同、不給聘用人員繳納社保(不完全繳納也視為不繳納)等等。為什麼他們敢視《勞動合同法》為無物呢?主要是違法的成本很低,甚至可以說在一些人眼裡根本沒成本。即使有人反應也沒人追責,沒有人追責的事情就是沒事情。

第三 勞動者的法律意識才剛剛覺醒,還遠遠不夠,還做不到堅定的用法律工具為自己維權。

類似這種事情往往發生在最基層的勞動者身上,這當中很大一部分職工本身也是法盲。我在大學時曾問過一位已經在學校工作了15年的來自農村的臨聘工作人員,為什麼不向學校提出相關的社保等要求?他竟然說學校又不是不發工資,提要求不合適。讓人即感嘆他的純樸,也認識到普法工作的任重道遠。這次咸陽婦幼保健院涉及的員工有40多人,而最終堅持維權的只有6個人,也說明一些問題。

第四關於勞動糾紛的相關法律還有待完善。相關法律的落實更有待改進。

儘管我國已經頒佈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仲裁法》等相關法律,最高人民法院也發佈了幾次相關的司法解釋。但還有很多待完善的地方。個人認為違反《勞動法》應當加大處罰力度,即使不能入刑也應該納入違法者的個人徵信範圍。其次應當把仲裁委員會和仲裁庭儘快獨立出來,只有把仲裁庭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獨立出來,才可能保證真正發揮出仲裁庭的作用。

希望這件事情能圓滿解決。


五邊形往事


咸陽市婦幼保健院被爆五一前夕要求10多名醫護人員主動辭職,是個人原因辭職,這倒不是這個醫院所特有的,在很多的用人單位都可能有這種情況。

這是因為,每個用人單位的用人需求,都是跟這個單位的經營狀況,產品或者服務的運營狀況相匹配的。

如果一個單位的生產經營搞不好,服務需求大為減少,它用人的量肯定就會減少。

這個醫院自稱他們的業務大為萎縮,在裝修,在建設,診療量大為減少,所以不需要這麼多人,而且這些人裡面好多是以合同即將到期或者是已經到期了。

如果確實是這樣,從這個角度來說,不續簽合同也是有一定理由的。

現在是,醫院是醫院的說法,護士是護士的說法,但是據說已經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了。

相信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會按照證據依法進行裁決,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事情鬧這麼大,相信會公開公平公正的予以處理。

其實,用人單位出現勞動爭議是非常常見、非常普遍的現象,咸陽醫院的事之所以鬧的紛紛揚揚是因為它是醫院,是因為它涉及到醫護人員,是因為這些醫護人員據稱是參加過抗疫的,所以就變得敏感起來。

希望這件事能夠妥善解決,不要傷了醫護人員的心,不要讓社會上的大部分善良人以為過河就拆橋,疫情還沒有真正結束,世界上很多國家都在疫情的爆發過程中,同時也希望這些醫護人員能夠正確的處理這件事,此地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是金子總會閃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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