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律師》開播,這些法律點你知多少?

嗨,老鐵們~

法報君追劇時間到!

這次我們要追的是《精英律師》

作為一部新上映的律政職場現代劇

一經播出就掀起全民大討論的浪潮

戲骨雲集、臺詞出彩的劇情

會給我們普及哪些法律點呢?

趕快跟隨法報君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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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律師》開播,這些法律點你知多少?


羅檳是權璟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人,戴曦為了閨蜜的一場官司去律所找羅檳理論,誤打誤撞,機緣巧合成了羅檳的助理。這天,羅檳的開車司機路上好心將一位臨產孕婦送往醫院,闖了一路紅燈,駕照被扣,無法再送羅檳出行,羅檳於是讓戴曦給開車司機起草一份行政複議申請書,等他開庭回來再處理此事,結果羅檳開庭結束後,戴曦已經幫司機把事情解決了,還讓司機火了一把,戴曦還因此上了電視。

交警部門扣押開車司機的駕照,在法律上,可以定性為行政處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三款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第四十七條規定,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被處罰人的基本情況、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的依據、處罰的內容、履行方式、期限、處罰機關名稱及被處罰人依法享有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權利等內容。根據劇中表述,司機的駕駛證應當屬於“暫扣”處罰情形。如果司機不服,依據行政處罰法,司機有權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處罰受到損害的,有權要求賠償。這也是羅檳讓戴曦給開車司機起草一份行政複議申請書的法律依據。經過一番周折,尤其是媒體的曝光,戴曦成功幫司機拿回了駕照,心裡美滋滋的!而且,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一條,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扣分的,經核實後,分還可以拿回來。所以,好心救助的不用擔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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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律師》開播,這些法律點你知多少?


章柯曾是鄭凱旋公司的一名員工,由於在前老闆那裡不受重視,章柯感到很抑鬱,他在支付了違約金之後選擇出來創業,逐漸有了熱度和關注度,前老闆鄭凱旋此時卻拿出之前簽署的競業限制協議,要求他回來上班,還請了羅檳做律師。章柯內心非常絕望,戴曦出於好意給章柯指了一條明路,競業協議只是對他本人有效,對他的家人都是無效的,他可以讓他的家人去創業,他在背後指導。戴曦的做法讓羅檳很氣惱,因為她氾濫的同情心,他只好採取更加嚴厲的法律手段。

何為競業限制?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章柯與前老闆之間的糾紛便是此種情形,競業條款的作用主要是為了保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害。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基於這一條款,戴曦做出了上述行為,提示章柯,競業限制協議只在他和用人單位之間有效,對章柯的家人不產生約束力,這令章柯茅塞頓開。於情講,雖然這可以幫助章柯解決眼下的棘手問題,但於理來說,章柯應前老闆的要求回到公司後,一邊拿著競業限制補償,一邊鑽法律的空子開公司與老東家競爭,應該不能說是一種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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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律師》開播,這些法律點你知多少?


公司老闆任曉年提出要開除一個得了癌症的員工,戴曦知道這個員工的家庭情況,拒絕了任曉年的要求,任曉年提出讓羅檳開除戴曦,不過這一次羅檳拒絕了任曉年。封印對此很生氣,他要求羅檳向任曉年道歉,不過被羅檳嚴詞拒絕,他表示自己要和助理共進退。

患癌症的員工可以辭退嗎?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即當員工不存在嚴重違紀、失職等過錯行為時,用人單位不得在該期限內解除勞動合同,即使勞動合同到期也應當順延至該期限結束。也就是說,在醫療期內是不可以無故辭退員工的,如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屬於違法解除,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和醫療補助金;如果醫療期已滿但是勞動者不能從事原來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勞動者,三十天之後解除勞動合同。任曉年作為公司老闆,要求羅檳、戴曦採取合法手段解除癌症員工吳軍的勞動合同,完全可行。羅檳出於情感拒絕自己當事人任曉年的合理訴求,既不理智,更不精英,如果想幫助吳軍,羅檳完全可以勸任曉年多支付經濟補償、醫療補助金等費用,而不是出於什麼所謂的正義拒絕。說起精英律師,一個既懂交通又懂勞動,既懂公司又懂行政,還懂婚姻和繼承的律師,又處處以“正義”去拒絕按照顧問合同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或許很難滿足“精英”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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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律師》開播,這些法律點你知多少?


羅檳姐姐的上司要求她發當月的營業額,她因為在帶孩子沒有看到信息,結果一早就收到了他們公司的解聘信,並且不給任何賠償。羅檳的姐姐羅琦急著找羅檳幫忙,羅檳正在開庭,戴曦接待了她。戴曦主動說要陪她去她的公司,給他們老闆普及一下勞動法,結果他們公司視而不見,人事經理還囂張地讓他們儘管去告,戴曦很機智地提前錄了音,人事經理見此氣急敗壞。他們剛出辦公室,羅琦就收到電話,人事經理妥協了。

在合同期限沒有屆滿之前,羅琦的公司可以單方解除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但其具體做法恐怕不妥。依照法律規定,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主要有兩種:即時性解除和預告性解除。即時性解除是指員工存在特定過錯的情況下,無需提前告知員工即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公司不用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預告解除勞動合同是指員工本身並不存在過失,但是由於存在特定情況,公司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對於這種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公司需要提前30天通知員工或者額外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嚴重違法公司的規章制度;(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劇中公司稱羅琦存在上述情形,但其實羅琦沒有及時發當月的營業額並沒有達到嚴重違反公司章程或嚴重失職的程度,公司要辭退羅琦並且不給經濟補償金的行為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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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遇是羅檳姐姐的前夫,如今他想見見女兒小安,但羅琦不肯讓他見,羅檳來到羅琦住處,打算找姐姐談談。小安去同學家過生日就要結束了,對方家長打電話過來,羅檳聽到姐姐竟然把小安的姓氏改成了羅姓。羅檳不管說什麼,羅琦都不願意改變主意。這時,戴曦趕到羅琦家,羅檳要求她不能再給羅琦提意見,否則就不讓她再做他的助理,戴曦只能按照他的吩咐,回去找關於離婚後孩子改姓的法律條文。

婚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如果需要改姓,簡單來說需要兩個步驟: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並提供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年滿10週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其次,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需要雙方簽字後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從劇情來看,羅琦給小安改姓,並不是夫妻雙方協商的結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覆函》的有關精神,對於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因此,離婚後孩子改姓,不經過對方同意,撫養孩子一方是無權單獨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對方也有權利起訴變更,到時候還得改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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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律師》開播,這些法律點你知多少?


慄娜的父親賴在了慄娜家中,慄娜見他如此,果斷收拾自己的東西離開家,第二天慄娜來到辦公室時,卻看見她的父親在羅檳辦公室中正在和羅檳暢聊,慄娜非常生氣,她又回想起父親曾經對她造成的傷害,痛哭流涕。慄娜父親見慄娜不肯贍養自己,就要對慄娜動手,羅檳英雄救美攔下了慄父,將慄娜帶離這個傷心地,羅檳也不知道該如何安慰她。

贍養,指贍養人在物質上和精神上為被贍養人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父母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父母的特殊需要。未盡撫養義務的父母,子女該贍養嗎?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在司法實踐中,存在3種可免除贍養義務的情形: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等行為的。需要指出的是,若僅僅是無給付贍養費能力,成年子女雖然可以免除給付義務,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義務不能免除。這樣看來,於法而言,慄娜大概率還是負有贍養父親的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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