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收外地聾啞女性“保護費”,長期盤踞在蓮湖區舞廳的惡勢力成員被判刑

強收外地聾啞女性“保護費”,長期盤踞在蓮湖區舞廳的惡勢力成員被判刑

近日,蓮湖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賀某某等九人惡勢力犯罪案件二審裁定駁回上訴人的全部訴訟請求,維持一審判決。

本案中,被告人賀某某、侍某(均為聾啞殘疾人)、唐某某長期控制聾啞人丁某某等人在本市蓮湖區幾個大眾舞廳陪舞,丁某某等人將部分收入交給賀某某。賀某某等人為確保該項經濟收入,排斥外地聾啞女性在上述舞廳陪舞賺取費用,多次糾集被告人邸某某、李某某(聾啞殘疾人)等人以暴力、威脅手段向舞廳裡其他聾啞女性收取“保護費”,多次實施了搶劫、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系惡勢力犯罪團伙。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省、市高度關注的涉惡犯罪案件,嚴重危害了轄區治安,侵犯了殘疾人的人身、財產權益。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為全面查清賀某某惡勢力團伙的犯罪事實,該院承辦檢察官進行反覆研判、做到深挖細查,強化介入偵查引導取證意識,在收集證據的方向、內容上給予公安機關具體意見,採取邊引導邊審查的方法,確保辦案高質效的同時也將引導偵查工作落到實處。最終,準確認定了該團伙的全部犯罪事實,並追加起訴一名幕後指揮、策劃、參與相關犯罪活動的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唐某。

去年10月,一審法院全部採納了公訴方指控的犯罪事實,作出判決,各被告人均獲有罪判決。宣判後,被告人李某某等三人不服,提出上訴。2020年1月16日,西安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華商報記者 寧軍 通訊員 王梓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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