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內無故撥打110達6832次,有時一天300餘次,男子終審獲刑10個月!

生活中,110是人民的“生命安全熱線”,無論何時何處有“急、難、險”等突發情況都可以撥打110求助。但是,廣州一男子無故撥打110電話6832次,而且多次辱罵、威脅110報警服務檯接線員,並揚言要潑油性燃料、實施爆炸!

記者今日獲悉,歷經一審、二審,該名男子被法院認定構成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罪,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半年內無故撥打110達6832次,有時一天300餘次,男子終審獲刑10個月!


一天撥打110電話30多次 還辱罵接線員

半年內,廣州男子陳某海先後使用開頭為132、189、153等手機號碼撥打110報警,次數達6832次,有時一天撥打達到300餘次。

通話期間,陳某海多次辱罵、威脅110報警服務檯接線員,並揚言要到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潑油性燃料、實施爆炸等行為,其行為無理佔用了110報警服務檯大量資源,浪費了大量警力,嚴重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

此前,陳某海曾兩次因無故多次撥打110報警臺,並揚言潑油漆、實施爆炸的行為擾亂單位秩序,被公安機關分別處於警告及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仍不改正。

被告人陳某海辯稱:確實用過多個手機撥打110報警電話,但不知道撥打了多少次。之前因為有人私自接駁電線、違停、虛假廣告等事情撥打110電話反映,但是對110報警服務檯的口頭答覆、不接警或拒不出警的答覆不滿意,才會多次打電話謾罵、威脅的。

多次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獲刑10個月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海多次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經行政處罰後仍不改正,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罪。

法院指出,人民警察的執法權來自於法律法規的授權,不能跨越職權履行其他職能部門的職權。110服務檯屬於警務類報警服務檯,應依照《人民警察法》規定的職權範圍接警,受理的應是事關警情的緊急求助,對不屬職責範圍的報警應轉12345服務檯處置。12345受理的是非警務類的求助、諮詢、服務、投訴等事項,是政府對非警務類進行科學分流設置的服務熱線電話。

根據本案證據顯示,被告人陳某海在110服務檯接線員多次解釋、勸阻情況下,仍多次惡意報警、擾警、辱罵、威脅接線員,揚言要到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潑油性燃料,實施爆炸等行為,不僅擠佔了有限的接警資源和處警力量,還嚴重干擾了110的工作,浪費公安機關的時間和警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且經行政處罰後仍不改正,其行為已嚴重滋擾國家機關工作秩序,依法構成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罪。

判決後,被告人陳某海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廣州中院經審理後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半年內無故撥打110達6832次,有時一天300餘次,男子終審獲刑10個月!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章程 通訊員雲法宣

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章程 通訊員雲法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