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湧精研】視覺中國又惹風波 遭律師實名舉報

【鑫湧精研】視覺中國又惹風波 遭律師實名舉報

以案說法

一波剛平,一波又起。剛剛完成整改並正式運營,一則實名舉報函又將視覺中國推上了風口浪尖。4月10日,某律所“大惡 不容於國”為題發佈《關於視覺中國公司涉嫌詐騙罪和虛假訴訟罪的公開舉報函》:舉報視覺中國稱獲得相關圖片著作權人—— Getty Images Inc.的授權,向各地企業進行維權索賠、訴訟。Getty Images Inc.只是一家圖片分銷平臺,根本不享有相關圖片的著作權,Getty Images Inc.也從未聲稱自己是相關圖片的“著作權人”。舉報函認為視覺中國已構成詐騙罪和虛假訴訟罪。另據相有關數據顯示,在視覺中國的企業歷史上,有約70%的營收來自於知識產權維權賠償,此前,許多自媒體投訴視覺中國“打著版權的名義,強行索要高額版權費用,如果達不到要求,就法庭見”,還有人稱視覺中國的商業模式是“勒索式維權”。


鑫湧律師提示

虛假或惡意版權訴訟確實需要整治,但證明虛假或惡意是有一定困難的,必須先搞清楚究竟有無合法權利基礎和適當授權。其中最為關鍵的點在於故意虛構及隱瞞事實較難推定,需要完整的證據鏈。雖然有大量的證據顯示,視覺中國及其旗下公司多數的版權訴訟大多數起訴後又以撤訴告終(天眼查數據顯示,視覺中國所涉的法律訴訟中,有123條都是“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且其作為原告的訴訟中,大部分以撤訴告終),即多數是以私下談判或調解的方式,獲得一定數額的“賠償”。而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財物。虛假訴訟是指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視覺中國是否構成這兩個犯罪,核心就在於,是否有捏造、虛構事實?如果虛構事實去找公司索賠,構成詐騙,如果去起訴,就構成虛假訴訟。這一系列事件到底如何定性,相信法律會給出相應的判決。


(本文系廣東鑫湧律師事務所原創,轉發需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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