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和我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个没有名字的孤岛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计算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因此,从法律规定来说,从你入职该单位第二个月起,因未签劳动合同,单位需支付二倍工资。

但从各地法院的会议纪要和审判实践来看,均认为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质,因此不能与一般的劳动报酬等同计算劳动仲裁时效。其仲裁时效的起算时间为入职后第二个月。

假设你2018年1月1日入职,2月1日起应付二倍工资,那么你二倍工资可从从2018年2月1日起算至2018年12月31日,即最长计算11个月,仲裁时效相应从2018年2月1日起算一年。你入职一年半,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仅能主张2018年7月至12月的二倍工资,而且你每晚一个月提起劳动仲裁,你能主张的二倍工资月数就相应的减少一个月。至于2018年2月至6月的二倍工资因已过仲裁时效,即使你提起劳动仲裁,也不会得到支持。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自用工之日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从你只入职的第十三个月起,应当视作单位和你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从第十三个月起,单位也不需要向你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章律师说劳动法


你好,我是活出不平凡的自己,很高兴能够回答这个问题。我本身是学法律出身的,我来给你解析一下你遇到的问题。

首先,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关系从你进入企业工作的那天开始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现在在私企工作一年半了,视为你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说合同期限是不确定的。

然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第二个月到十二个月公司应该支付你双倍工资。你比其他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多拿11个月工资。


接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你没有严重违发你们公司规章制度、没有严重失职对你们公司造成其他损害、没有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你在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你工作一年半,那半年没有具体明确是否超过6个月,如果超过6个月,你可以拿到2个月工资经济补偿,如果没有超过6个月,你可以拿到1.5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月工资指的是你裁员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你可以拿到11个月的补发工资和2个月或1.5个月工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没有及时把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给你,第一,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拿到支付令公司一般就会把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给你,如果公司还不给,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去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前提要准备好工牌,打卡记录,以及发工资记录等能证明你和公司的存在的劳动关系的资料。

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我,我免费提供咨询。


活出不凡的自己


已工作一年半未签合同,无双倍工资!被企业裁员看属于哪种情形,补偿/赔偿金为N、N+1、2N、或者没有。


第一、工作一年半未签劳动合同已过计算双倍工资时效,无双倍工资,并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计算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你已工作一年半,显然已经超过了一年的时间。
  •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自用工之日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当前你可以视为已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被公司裁员可以获得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具体看适用于哪种情形: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获得1.5个月补偿金。
  •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没提前三十条的,你可以获得2.5个月补偿金。
  •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获得3个月赔偿金。
  •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无需支付补偿金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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