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腎臟病患者能否懷孕?

慢性腎臟病患者能否懷孕?這是有慢性腎臟病史的育齡婦女常常會面臨的一個問題。

我們要先了解慢性腎臟病(CKD)合併妊娠時所增加的懷孕風險:1.妊娠會嚴重影響CKD患者的腎功能,據統計,約10%CKD妊娠患者在懷孕後會進展為終末期腎病即尿毒症。隨著妊娠前CKD分期的增高,患者在妊娠期新發蛋白尿或尿蛋白翻倍,高血壓發生率亦升高。2.腎臟病對孕婦及胎兒會產生不良影響,與非CKD孕婦相比,CKD孕婦不良母嬰結局發生率明顯升高,如早產、低體重出生兒等,同時孕婦妊娠併發症如胎盤早剝、子癇等亦明顯增加,隨著CKD分期的提高以及合併高血壓、尿蛋白≥Ig/d的情況,母嬰併發症的風險隨之升高。3.各類用於治療慢性腎臟病的藥物可能對胎兒產生潛在影響,需要及時調整用藥方案,有些藥物在計劃懷孕的女性中還應至少懷孕前3個月停藥。

那麼慢性腎臟病患者在什麼情況下適合懷孕?一般符合以下條件者可以考慮懷孕:1.CKD1~2期患者,腎功能在正常範圍或輕度腎功能不全者,血清肌酐(Scr)小於115 μmol / L (1.3 mg/dl) ;2.妊娠前尿蛋白在1g/d以內,僅有輕度血尿;3.未合併高血壓,或控制血壓後可達標;4.病情穩定的IgA腎病患者,妊娠前GFR在70ml/(min·1.73 m2)以上,尿蛋白、血壓符合以上標準者;5. 狼瘡性腎炎患者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才可妊娠:(1)病情穩定至少半年以上,在疾病緩解期有計劃備孕;(2)無系統性紅斑狼瘡(SLE) 所致的嚴重器官病變,腎功能穩定(肌酐≤140 μmol / L,GFR>50 ml/(min·1.73 m2) );(3)血壓正常,24h尿蛋白≤30 mg;(4)糖皮質激素維持劑量<15mg/d,停用免疫抑制劑至少半年或以上;6.糖尿病腎病患者符合條件1~3,同時血糖控制理想者。

CKD患者屬於妊娠高危人群,如果CKD患者有以下情況不推薦妊娠:1.CKD3~5期患者;2.高血壓難以控制的患者,建議暫緩妊娠,直至血壓控制正常後;3伴蛋白尿患者,直至治療控制尿蛋白定量<1g/d至少6個月;4.活動性狼瘡性腎炎;5.伴中重度腎功能損害的糖尿病腎病患者;6.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患者。

CKD患者在妊娠前,應做好孕前諮詢、徵詢醫生,由專業醫生嚴格評估危險因素,充分考慮原發病、腎功能、尿蛋白、血壓、血糖控制情況等,同時患者做好孕前檢查及時停用致畸藥物,在做好這些準備之後才開始備孕工作。慢性腎臟病患者一旦妊娠,在妊娠期間應每1~2周隨診1次,產科、腎內科共同隨診,做好CKD患者的妊娠期管理,包括血壓管理、藥物管理、實驗室檢查、胎兒監測及分娩期注意事項,密切監測腎功能、血壓、尿蛋白及原發病病情活動指標等,一旦有身體不適或指標異常,應及時就醫。如果胎兒情況出現惡化,或CKD孕婦出現嚴重且藥物不能控制的高血壓(持續≥150/100mmHg)、大量蛋白尿、腎功能急劇下降、原發病持續進展治療無效,以及由於腎功能惡化危及母嬰健康時,應考慮提前終止妊娠。

隨著醫療水平的逐日提高,CKD婦女成功妊娠的比例也逐年上升。總而言之,做好孕前諮詢、孕期監測、孕後隨診,是保障慢性腎臟病合併妊娠患者成功妊娠的重要環節。#人人關注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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