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男生踹傷猥褻男遭刑拘事件

#男生踹猥褻男被拘 父親發聲#

梳理:“18歲男生踹傷猥褻男遭刑拘”事件脈絡

8月25日,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冷水灘分局發佈案情通報。猛獁新聞·東方今報記者根據案情通報,以及受訪人提供的信息,重新梳理此事。

2020年6月1日下午17時30分左右,湖南永州一家商場內,17歲女生李愛(化名)在商場遭52歲雷某某故意襲胸,在查看監控時,同行18歲男生胡林(化名)為阻止雷某某逃跑時踹了對方,男生胡某追至停車場後兩次試圖用腳踢猥瑣男但均未踢中第3次將其擊倒。經鑑定猥瑣男右肱骨粉碎性骨折右股、骨粗隆間粉碎性骨折。胡某的父親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哭訴,但是猥褻男要求索賠20萬,早知道兒子要被拘留,砸鍋賣鐵也要給他20萬。

同時,李某報了警稱自己被雷某猥褻。警方趕到現場後,通過監控錄像還有胡某的證言,確定了雷某的猥褻行為,雷某本人也承認了。經調解,雷某表示願意給李某300元補償金,雙方就不要繼續深究了。

這個事件還未出結果和定論,但是我覺得法律應該分起因事理,不應結果誰慘就支持誰,如果小夥承擔的後果過重,以後會不會給人這種映象,反正猥褻就是300元,阻止猥褻人逃跑要計算出手,出腳的力道、角度,損傷後果,以及未知的賠償金額和會不會影響前途等等。

我們基於中立的態度觀望案件的結果,希望法律有溫度,希望案件最終的結果有良好的引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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