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有趣的會計面試題——用可樂換水,該怎麼進行賬務處理?
第一天,賣了一瓶水,3元,成本2元,要結轉當天的利潤,
第二天,用水換了一瓶可樂,可樂是5元,成本3元,也要結轉當天的利潤。
這是一個朋友碰到的會計面試題,用會計準則分析如下,歡迎大家拍磚討論。
依據《最新會計準則3——非貨幣性交換》
分析思路:
1、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是指交易雙方主要以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等非貨幣性資產進行的交換。第二天用水換可樂的交換我們可以判斷屬於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2、非貨幣性交易可以分為具有商業實質和不具有商業實質,分別按不同的方法進行會計處理。
(1)不具有商業實質,比如,我隨便拿瓶可樂與你換瓶水,不考慮商業問題。
(2)具有商業實質。
具有商業實質,會計準則有兩個判斷條件。
A、換入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在風險、時間和金額方面與換出資產不同。
B、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不同,且其差額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相比是重大的。
一般,企業之間為了特定的商業目的進行的交換,應該屬於具有商業實質;如果是為了“盈餘管理”調節利潤的目的進行的交換,則不具有“商業實質”。
賬務處理
(一)以公允價值計量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1)該項交換具有商業實質;
(2)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公允價值均能夠可靠計量的,應當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確定換入資產成本的基礎,但有確鑿證據表明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我們的可樂與水交換,應該是可以獲得公允價值的。
考慮是否支付補價。題中沒有提及補價格,我們可以不考慮。
換出資產為存貨的,應當視同銷售處理,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按其公允價值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同時結轉商品銷售成本。(為了便於計算,假設價格為不含稅價格)
借:庫存商品——可樂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0.51
貸:主營業務收入3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0.51借:主營業務成本2貸:庫存商品——水2借:主營業務收入3
貸:本年利潤3
借:本年利潤2
貸:主營業務成本2
利潤1元
(二)換入資產以賬面價值入賬
1、換入資產以賬面價值入賬的情形
不具有商業實質或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不能夠可靠地計量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應當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不確認損益。
借:庫存商品——可樂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0.51
貸:庫存商品——水2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0.51
但是企業裡的交換一般不會白送你,所以一般都會具有商業實質,按照公允價值交換計量,甚至會涉及補價情況。
文:周婷婷
來源:小艾財稅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