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设的员工餐厅存在涉税风险!解决发票税前扣除问题的4个办法

遇到的财税问题

最近常常被问到这样的问题:公司的自有餐厅在为职工提供用餐服务时,没有合规的发票,就拿各种其他票据来冲抵,这样是否会存在涉税风险?遇到这样的情况公司应该怎么办呢?

答案是:当然存在涉税风险。

企业自设的员工餐厅存在涉税风险!解决发票税前扣除问题的4个办法

【相关规定】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企业自设的员工餐厅存在涉税风险!解决发票税前扣除问题的4个办法

【问题解决】——4种办法

一、将食堂外包,承包商开具发票。

这种情况下由食堂的承包商负责准备员工就餐问题,包括购买食材等,企业按期支付并向承包商索要合规发票。

二、选择农业个体户

农民是以个体户身份从事农业产品生产,免增值税和个税,他们可以开具发票。

三、选择农产品贸易公司

农产品贸易公司免征增值税,可以开具发票。

四、选择农产品生产企业

例如农村专业合作社、农场等,这类企业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可以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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