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波知識點再過“五一”吧!

五一勞動節快樂

Happy Labours' Day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放假安排

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

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難得又到五一小長假啦

是不想趁著大好時光

出門放鬆下呢

先來刷波知識點吧

疫 情

防 控

疫情防控不放鬆

疫情大考,突出表現為對黨員幹部能力的大考。今年“五一”,是疫情防控取得階段性重要成效下的小長假,在這次疫情大考中,廣大黨員幹部要拿出戰時作風,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經受住抗“疫”鬥爭考驗,緊繃防疫弦不鬆勁,確保安全過節的同時廉潔過節。

黨員幹部在假期中既要帶頭堅持防控在先,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當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又要帶頭宣傳普及防疫知識,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引導群眾遵守保持安全社交距離等防護措施,以實際行動把責任和擔當落實到行動上。

八 項

規 定

“八項規定”不能忘

“八項規定”不能忘

在家閒得慌?那就出門玩一玩吧!但是放鬆可以,違規吃喝玩樂的念頭可要不得。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特別強調,要鞏固拓展作風建設成效。為此我們一定要守住每個節點,提前敲響警鐘,堅決防止問題反彈。

案例拓展:

4月2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佈了2020年3月份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彙總情況。數據顯示,“違規吃喝”查處問題數585起、處理917人、黨紀政務處分558人。其中“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等宴請”161起、處理294人、處分181人,分別佔27.5%、32.1%、32.4%(數據摘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案例1 長安區原房管局市場監督管理科副科長馮宏武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0年至2018年曆年春節前,馮宏武先後9次收取管理和服務對象某公司總經理贈送的拜年禮金共計6.6萬元。2019年9月,馮宏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案例2 2017年12月26日至28日,陝西省延安市延長縣退耕辦黨支部書記、主任馮志輝帶隊一行3人赴漢中市寧強縣參加培訓。培訓結束後,馮志輝等擅自赴成都市旅遊3天,此行與公務無關的旅遊費用5467.5元在單位違規報銷。馮志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違紀資金被追繳。 

案例3 2019年6月,陝西省漢中市檢察院調研員、西鄉縣檢察院原檢察長王建慶,西鄉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席東興,西鄉縣自然資源局黨委書記、局長屈翔因打麻將賭博被當地警方查獲。三人被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此後又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等處分。

案例4 湖北省荊州市公安縣融媒體中心黨組成員陳坤公車私用問題。2019年2月4日至10日春節放假期間,陳坤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駕駛縣融媒體中心所屬縣公廣信息傳播有限責任公司公務用車在公安縣城區走親訪友,辦理私事。陳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案例5

奉化區糧食購銷有限公司蓴湖分公司楊村糧站原站長鄔紅傑醉酒駕駛問題。2018年5月6日晚,鄔紅傑酒後駕駛小型轎車行駛至斗門路與大成路叉口處被民警查獲。2018年12月,鄔紅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上述案例均摘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五起案例的違紀行為均發生在黨的十九大之後,是典型的不收斂不收手行為,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毫無敬畏之心。上述黨員幹部均受到嚴肅處理,廣大黨員領導幹部都要引以為戒,自警、自醒、自重。

保 密

知 識

保密知識要記牢

假期親朋好友相聚一起,開懷暢談,但失密洩密的案例,也在警醒廣大黨員和公職人員,對某些涉密崗位的黨員幹部和檢察人員來說,發送的一張圖片、交談中的一句話都有可能造成洩密。全體檢察人員要充分認識檢察機關的特殊地位和影響,模範遵守網絡安全要求,謹言慎行,保密事關重大,這根“弦”須臾不能松。

知識點拓展: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一章第三條第四款 自覺遵守黨的紀律,首先是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黨員不準散佈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不準公開發表違背黨中央決定的言論,不準洩露黨和國家秘密,不準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不準製造、傳播政治謠言及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八條 洩露、擴散或者打探、竊取黨組織關於幹部選拔任用、紀律審查、巡視巡察等尚未公開事項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內容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條

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過失洩露國家秘密罪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洩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個

規定

“三個規定”要注意

“老同學,我哥哥的案子是不是在你手上?晚上我請你吃飯,不是多大的事情你就幫忙關照下吧。”

“小王,你最近辦理的xxx案件當事人是我朋友,你看著在量刑建議上適當調整下。”

領導打招呼,朋友來說情

聽,還是不聽?

“三個規定”來給你支招

“三個規定”是什麼?

“三個規定”是防止干預、插手司法活動的“防火牆”

是違反規定過問案件、不當接觸交往的“高壓線”

2015年,中辦、國辦、中政委、“兩高三部“先後出臺

《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

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

責任追究規定》

《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

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

(簡稱“三個規定”)

落實好“三個規定”是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的集中體現,是把“兩個維護”貫徹到檢察工作中的重要方式。節日期間,親朋好友相聚,暢談各自身邊事,公職人員應當分清公事與私事,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幫的不幫,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嚴格執行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堅決剎住說情打招呼的“歪風”,築牢司法廉潔防火牆,確保檢察權獨立運行不受干涉。

END

知識點刷完了,現在你對這些知識點get了嗎?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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