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最高限價、拍賣時間順延…帝封江1132畝土地出讓方式調整

設置最高限價、拍賣時間順延…帝封江1132畝土地出讓方式調整

  海西房產網(微信公眾號:fjhxfcw)消息:4月30日,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佈“關於2020年第四次公開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補充公告”。

設置最高限價、拍賣時間順延…帝封江1132畝土地出讓方式調整

  “公告”指出, 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於2020年4月1日發佈了《關於2020年第四次公開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編號:榕自然讓[2020]4號),現對《公告》做如下補充:

  1、出讓方式調整為“限地價、控房價、公開搖號”拍賣出讓。宗地2020-22號設定最高限制價格672400萬元,宗地2020-23號設定最高限制價格682000萬元,競買人報價不超過最高限制價的,按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當報價達到最高限制價後,不再接受更高報價,有其他競買人願意接受該最高限制地價,則競買方式轉為採取公開搖號方式確定競得人。凡接受最高限制地價的競買人均可申請參與搖號,最終搖中者為競得人。

  2、拍賣時間順延至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競買申請截止時間順延至2020年5月18日下午4:00。

  3、宗地2020-22號、宗地2020-23號商業商務部分起始樓面地價5000元/平方米;受讓人繳清第一期土地價款後,可先行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允許商品住房備案價格在片區商品住房銷售指導價的基礎上適當上浮,具體根據項目建設品質、成本、控價目標綜合確定。

  4、開竣工時間及預售要求調整為:交地後12個月內開工,核心區域(宗地2020-22號中L、B、D、E、G、H、I、J、K地塊;宗地2020-23號中B、C、D、E、F、G、M、N地塊)開工後36個月內竣工,其餘部分開工後48個月內竣工。商業商務建築形象進度達二分之一以上,方可辦理同等比例建築面積商品住宅的預售許可證。

  5、規劃設計條件做以下調整:(1)宗地2020-23號E、F、G地塊中部佈置東西向寬度12-15米的景觀水系,水系兩側各設置寬度不小於6米的以步行道為主的休閒空間;(2)宗地2020-22號、宗地2020-23號沿城市主要幹道(道路寬度不小於25米)一層商業面積50%以下(含50%)分割後底層單塊商業沿主幹道開間寬度應不小於8米,其餘開間寬度應不小於15米;(3)宗地2020-22號、宗地2020-23號住宅建築立面主要材質應採用石材、鋁板、陶板、仿石漆等材質,沿環江路地塊外側建築採用坡屋頂形式;(4)宗地2020-22號G、I地塊商業建築面積可在兩地塊間統籌佈局。

  《公告》的其它內容不變。

  2020-22號、23號地塊出讓面積1132.52畝!

設置最高限價、拍賣時間順延…帝封江1132畝土地出讓方式調整

  4月1日,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官網發佈“關於2020年第四次公開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經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公開出讓福州市城區兩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設置最高限價、拍賣時間順延…帝封江1132畝土地出讓方式調整

  本次拍賣的宗地編號為2020-22號、23號地塊,均位於倉山倉山區帝封江片區,三環路南側,規劃帝封江路北側。分別帝封江片區出讓地塊一、地塊二。兩幅地塊總選址面積1381.26畝;出讓面積共1132.52畝(其中住宅面積共588.3畝)。起價價合計1041800萬元!

設置最高限價、拍賣時間順延…帝封江1132畝土地出讓方式調整

  【地塊一】:宗地2020-22號,位於倉山區帝封江片區,三環路南側,規劃帝封江路北側,帝封江片區出讓地塊一。

  規劃指標要求:

  土地面積:選址面積452688平方米(合679.03畝),出讓面積375620平方米(合563.43畝,其中住宅用地面積292.8畝) ;土地用途及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業、商務)用地40年、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幼兒園、中小學)用地50年、交通運輸(軌道交通)用地50年;容積率1.0以上,1.54以下;綠地率:29.8%以下 35%以上(含35%);建築限高:50米以下。

  該地塊起始價:517200萬元;競買保證金103440萬元。按容積率上限1.54、出讓面積375620平米測算,得出該地塊拍賣起始樓面價為8941.06元/㎡。

  宗地2020-22號8萬平方米的商業自持經營,不得分割銷售,集中位於J、K地塊。J地塊應設置集中式商業,該項目(除B、D、J地塊外)不得設置單元式辦公。L地塊小學由競得人建設,建設方案、建設標準經福州市教育局審定後組織實施,建成後無償移交福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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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塊二】:2020-23 號,倉山區帝封江片區,環島路北側,帝封江片區出讓地塊二。

  規劃指標要求:

  土地面積:選址面積468154平方米(合702.23畝),出讓面積379393平方米(合569.09畝,其中住宅用地面積295.5畝);土地用途及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業、商務)用地40年、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幼兒園)用地50年;容積率:1.0以上,1.37以下;綠地率: 28.5%以下 35%以上(含35%) ;建築限高:50米以下。

  該地塊超始價524600萬元;競買保證金104920萬元。按容積率1.37、出讓面積379393平方米測算,得出該地塊拍賣起始樓面價為10092.95元/㎡。

  宗地2020-23號8萬平方米的商業自持經營,不得分割銷售,集中位於E、F、G地塊。該項目不得設置單元式辦公。

  【地塊其它要求】:

  交地時間: 在競得人繳清土地出讓價款後15日內,按照“淨地”標準交地。

  本次出讓項目應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試行)》(榕政綜[2017]1164號)要求實施裝配式建造。宗地商品住宅建築面積超過10萬平方米,建設應符合綠色建築標準,全裝修比例應達到60%以上。

  受讓宗地所建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的產權歸屬約定:物業管理用房、門衛收發室、快遞服務用房、垃圾集散間等公用設施的產權歸全體業主共有。配建的幼兒園、學校、街道辦事處、社區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文體活動站、社區居委會、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及其它公共服務設施產權須無償移交項目所在區政府指定單位。配建的小學產權須無償移交福州市教育局。配建的郵政支局設施產權須無償移交福州市郵政管理局。

  福州市人民政府有權對本次出讓商品住宅的預售及銷售價格進行限制。競買申請人在提交競買申請時應出具接受上述要求的承諾函。

  競得人企業不在宗地所轄區內的,需註冊成立新公司,所有稅收應在當地繳納;需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競得人應自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完成新公司註冊登記及簽訂補充合同。

  出讓土地成交價款包括土地補償費、地上物(含人員)的徵遷安置費用,以及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地段差價及土地出讓業務費等項土地費用及政府的土地收益。

  出讓土地成交價款不含土地契稅,土地契稅由競得人按照稅法規定另行申報繳納。

  競得人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有關規定向省、市、區有關部門申請立項(或增資、增項)及辦理企業的營業執照,申報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及房地產開發等有關手續。

  帝封江片區3條地鐵換乘,配建展覽、酒店、商業!

  早在2019年12月23日,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通過官網發佈南臺島帝封江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公示稿。

設置最高限價、拍賣時間順延…帝封江1132畝土地出讓方式調整

  福州市南臺島帝封江片區規劃範圍北至三環路,南至烏龍江防洪堤,西至規劃天水路,東至螺洲大橋,總用地面積 3.26 平方公里。該片區功能定位為山水交融的花園城市,傳統特色的茉莉小鎮。規劃總面積約326公頃,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約270公頃,規劃總人口約1.73萬人。該片區將有三條地鐵實現換乘,並配建展覽、酒店、商業等設施!

  那麼上述兩幅地塊將花落誰家,5月20日就將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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