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誣告者以市場


《關於查處誣告陷害信訪舉報為幹部澄清正名的實施辦法(試行)》,從制度層面建立預防和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的常態化工作機制,為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提供製度依據,及時為經調查核實證實受到不實反映的幹部澄清正名,釋放了“讓誣告者付出代價”的信號,進一步淨治生態。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加大反腐敗鬥爭力度,黨員群眾響應黨中央號召,配合組織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舉報身邊的腐敗人員和不合格幹部,是我們黨反腐敗的有力之舉,為我們黨選好用好乾部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在這個過程中,也有個別心懷叵測、別有用心、品行不端的人乘機行匿名誣告誹謗之事,達到損害他人名譽和利益的目的。有的人得了“紅眼病”,看不得別人好。有的人為了“報私仇”,在網上發帖子等。有的地方的人早晨三點鐘起來就琢磨著告狀,扭曲了監督功能,眼神都變得異常了,仍然告狀不止。有的單位極個別領導幹部是“幹仗”的“好手”、“掐架”的“能手”,烏煙瘴氣、一塌糊塗,告狀信像雪片一樣飛到領導的辦公室。有的單位的負責人任職不到半年就讓告下來,工作人員告狀都告出了經驗,“不謀事”、“只謀人”,甚至存在所謂的“告狀股”。在告狀的當中,有一部分情況並不屬實。如果真是有問題,支持你捅,支持你告,但實際上卻不是那樣。此風不剎、長此以往,勢必損害機關環境,帶壞民風,敗壞社會風氣。誣告行為的產生是監督權利的異化,使得正常反腐途徑受到歪曲,擾亂黨政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組織上在甄別、調查這些誣告事件中,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時間,這對公共行政資源帶來巨大浪費。

我們要通過實施《關於查處誣告陷害信訪舉報為幹部澄清正名的實施辦法(試行)》讓流汗者不流淚,辛苦者不辛酸,調動和保護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激勵幹部敢作敢為、銳意進取,保護黨員幹部權利。教育引導黨員幹部要自覺遵紀守法,堅守道德高線、不越紀律紅線、守住法律底線。要增強擔當負責精神,切實扛起工作責任。強化 “成績單”意識、“重實幹”導向,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邊整邊改、邊治邊改,以釘釘子精神抓落實,推動機關政治生態不斷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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