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顏淵6子張問明

12.6.[原文]

子張問“明①”。子曰:“浸潤之譖,膚受之愬不行焉,可謂明也已矣;浸潤之譖,膚受之愬不行焉,可謂遠也已矣②。”


[原文通釋]

子張問“怎樣做算是明察”。孔子說:“像水那樣一點一滴地滲進物體的讒言,像針刺皮膚那樣疼痛的誣告,在你這裡行不通,可稱得上明察了;像水那樣一點一滴地滲進物體的讒言,像針刺皮膚那樣疼痛的誣告,在你這裡行不通,可稱得上看得很遠了啊。”


[註釋]

①明:明察,看得明白。

②浸潤之譖,像水一樣滲進物體的讒言,也就是“不易覺察的讒言”。譖,音zèn,誣陷中傷的話,讒言。膚受之愬,像針刺皮膚那樣疼痛的誣告,指惡毒的誹謗。愬,音sù,同“訴”,誣告。不行焉,在你這裡行不通。焉,兼詞,於之,於是,在你這裡。也已矣,助詞連用增強表達語氣。遠,形容詞用作動詞,看得遠,有遠見。


[解讀與點評]

孔子從怎樣識別和對待讒言誣告來回答子張關於“明”的問題。古今中外,讒言誣陷就像毒蛇一樣纏繞著人們的靈魂,它是人世間最醜惡最卑鄙的行為,卻又是經常出現的社會現象。它之所以有如此綿延的生命力,是因為它有極強的殺傷力,甚至可以勝過百萬大軍,《孫子兵法》就有“反間計”。這方面的例子不勝枚舉。因此它常常搞得人們真假難辨。所以能做到“明察”才能算得高明之至。現實生活中,說人壞話的習慣好像誰都有,俗諺說:“哪個人前不說人。”當然,我們應該儘量避免說人壞話,更重要的是面對讒言,應該有自己的思維,可以動耳朵聽,更要動腦子想。特別是擔任領導職務的人,一定要明察,要有心胸,對“浸潤之譖”要不動生色,放開眼睛看;對“膚受之愬”要冷靜,不可沾火就著,暴跳如雷。這樣才能做到明察秋毫,做到遠見卓識。

明也已矣——明之至,遠也已矣——遠之至,這是已經達到了明察的最高境界,眼界寬廣的最高境界。

本章有成語“浸潤之譖”和“膚受之愬(膚受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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