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過後,美國會對中國進行索賠嗎?

疫情過後,美國會向中國進行索賠嗎?

經過中國人民的上下努力,付出了巨大的人員和犧牲及經濟的損失。國內疫情基本穩定下來了。而西方國家的疫情還有蔓延之勢,西方國家的領導人為了推脫責任,有的是為了尋求連任,為了抺黑中國,發起了向中國索賠的荒唐鬧劇。


疫情過後,美國會對中國進行索賠嗎?


於是,伴隨汙名化中國的“中國起源論”“中國責任論”而來的,是一波針對中國的誣告濫訴。先是一些信奉“不成功,也成名”生存法則的美國律師,在佛羅里達等數州聯邦地區法院發起多起“集體訴訟”,然後是密蘇里和密西西比兩州總檢察長以公職身份“狀告”中國。濫訴對象已從中國政府延伸至專家學者個人,訴由五花八門,訴求則從“追究責任”擴展至天價賠償。借疫情誣告濫訴他國,有違法理和事實,荒誕之舉令世人不齒。

首先,此類所謂的“集體訴訟”是典型的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鬧劇,在法律上沒有任何的正當性。正如美國芝加哥大學國際法教授湯姆·金斯伯格指出的那樣,這些針對中國的一系列訴訟完全出於政治目的,是美國右翼政客試圖通過聚焦中國來掩蓋美國政府自身的錯誤。據美國媒體披露,4月17日美國共和黨參議員全國委員會曾出臺內部備忘錄,敦促本黨大選候選人在回答任何有關新冠疫情的問題時,要堅持“甩鍋”中國的“抹黑攻略”。隨後,美國密蘇里州總檢察長於4月21日率先以公職身份對中國政府提起民事訴訟,密西西比州總檢察長緊隨其後。共和黨的“抹黑攻略”與兩州總檢察長的誣告濫訴,一前一後,這難道僅是巧合嗎?

分析在美國法院現有各“索賠”案件的起訴文書,原告蓄意以各種毫無根據的道聽途說、惡意揣測為訴由,言辭極具煽動性,洋洋灑灑數十頁,除了大量羅織莫須有的“罪名”外,既沒有提供任何可裁判的事實證據,也沒有法庭管轄權的適當依據,鉅額索賠的訴求更是異想天開,無論在程序法還是實體法方面,均經不起推敲。可以預見,此等濫訴誣告,在任何良法善治的國家都不可能得逞。

其次,新冠病毒起源地問題與國家責任問題在法律上毫無關聯性,國際法上不存在病毒起源地國家責任的任何規定。新冠病毒的源頭至今依然是一個謎,愈來愈多的科學證據表明,新冠病毒源於自然,不排除有多個源頭和變異的可能性。最終的結論有待於科學界進一步的探索和持續的努力。即使未來確定了病毒起源地,國際法上既無條約也無先例要求病毒起源地國承擔其他國家的抗疫損失。病毒沒有國界,疫情不分種族。從本質上說,突發大規模流行疾病疫情,屬於世界公共衛生事件,在法律上屬於“不可抗力”,因而不存在所謂的疫情首發國的“國家責任”問題。新冠疫情“中國責任論”出籠後,在國際法學界應者寥寥,即是明證。

再次,根本就不存在所謂中國政府“隱瞞疫情”和“不作為”的客觀事實。應對新冠疫情,中國犧牲巨大、貢獻良多,有功無責。國際社會普遍公認,中方行動速度之快、規模之大,世所罕見。正是由於中方果斷採取“封城”等防控措施,以及中國人民做出的巨大犧牲,才有效減緩了疫情向世界其他國家蔓延的速度,為國際社會抗疫爭取了寶貴時間。中方始終秉持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本著公開、透明、負責任的態度,第一時間對外發布疫情信息,第一時間對外分享病毒基因序列,第一時間對外開展抗疫合作,充分及時有效地履行了《國際衛生條例》規定的義務。中國對美國沒有實施任何國際不法行為,中國的防疫抗疫行為與美國疫情損失之間也沒有任何因果關係。美國最早獲知中國的疫情信息,並一直獲得持續的更新信息,完全有機會採取有效措施防控新冠疫情的蔓延。


疫情過後,美國會對中國進行索賠嗎?


最後,“平等者之間無管轄權”,美國法院對主權國家沒有司法管轄權。根據國際法上的主權平等和國家豁免原則,一國國家、政府及其財產不受另一國法院的司法管轄。在針對中國政府的這些誣告濫訴案中,由於“被告”並不是普通民事主體,作為外國政府,法院需要首先判定被告是否適用主權豁免原則。儘管誣告案的炮製者們分別主張適用恐怖主義例外、商業例外和侵權例外規則,但是在法律上均難以成立。美國法學界普遍認為,此類訴訟通常是徒勞的。為了繞過法律對美國法院管轄權的限制,一些政客企圖進一步在美國國會推動立法取消中國的主權豁免權,但國會必須要考慮由此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

綜上所述,美國一些政客的誣告濫訴,毫無事實依據,有違基本法理,也不利於國際合作抗疫大局。大疫當前,人命關天,攻擊抹黑他國不能挽回浪費的時間和逝去的生命。奉勸美方某些政客,與其無中生有地指責汙衊中國,還不如把心思用在救人性命這件大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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