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市場監管局開展非醫用口罩質量全覆蓋監督抽查 全力保障出口產品質量水平

為解決個別出口醫用防疫物資存在的質量問題,自4月初開始,我國明確醫用防疫物資需取得醫療註冊許可後,才允許出口,有效規範了醫用口罩等防護產品的出口秩序,但部分具有一定防護作用的非醫用口罩出口需求也在增加。為進一步推動非醫用口罩產品質量提升,助力產品出口,維護我國國際形象,廣東省市場監管局近期再次組織開展非醫用口罩質量全覆蓋監督抽查,持續加強對產品的質量監管,提升出口產品質量保障能力,確保出口產品首先符合我國標準。

一是組織開展全覆蓋監督抽查,確保出口口罩符合我國標準。

省市場監管局持續組織監測全省口罩企業的變化情況,及時更新廣東省口罩生產企業名單,目前廣東省有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296家。為了進一步加強非醫用口罩質量監管,近期省市場監管局再次對廣東省非醫用口罩企業的產品組織開展全覆蓋專項監督抽查,及時發現產品質量的存在問題,對不合格產品依法查處,對未經整改合格的,一律不得生產和銷售,以加強廣東省產品質量保障。

二是全面摸清非醫用口罩及其經營者出口產品訂單和質量情況。

結合對醫用口罩生產企業監督抽查工作,組織開展口罩產品現場質量調查,對轄區內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摸排,掌握有關企業生產狀況及相關產品註冊登記和認證情況,重點了解涉及出口經營的企業情況及產品獲得認證證書情況。涉及境外認證證書、註冊信息的,進一步瞭解掌握有關證書、註冊證明的獲證方式、發證機構、中介服務和費用負擔等情況,完善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及其產品數據庫、產品供貨企業及經銷商(客戶)數據庫,以建立完善非醫用口罩質量監管檔案。

三是落實質量信用分類監管措施。

對口罩生產企業全面落實信用分類監管措施,對企業存在產品監督抽查不合格等產品質量違法失信情形的,實施失信記分制度,並根據經營者的失信程度實施不同的監管和懲戒措施,解決經營者“不怕罰”的問題。

四是強化企業問題整改的督促與幫扶。

對於本次監督抽查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各市局會同廣檢集團、廣東質檢院等有關檢測機構、“產品醫院”幫助企業分析產品不合格原因,指導幫助企業儘快解決存在的產品質量問題。此外,對前期監督抽查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企業,及時開展“回頭看”,督促落實不合格產品的後處理工作,包括核實企業內部整改情況(包括不合格產品召回、下架、退市等情況)以及對違法案件予以立案查處的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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