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祥事件后,最让人失望的两个明星居然是他们!

有些人的逻辑实在是太强盗了,他已经够惨了,他已经身败名裂,你放过他吧?

???

事情一出来,吴宗宪包括田馥甄也来了个“逆风发文”,乍一看好像站在一个合适的角度做了最公允的判别,但实际上驴唇不对马嘴。

周扬青说她应该站出来讲出来,并且真的利用网络讲出来了,这算是用网络伤人吗?

伤个屁,谁都知道男欢女爱的是非对错大多不能诉诸法律,就跟婚外情出轨一样,就算老婆为了这个家青春容貌工作什么都丢了,但凡出轨的男人没被捉奸在床,法律就不可能对他怎么样。

这是道德底线的问题,道德是被良知束缚的,有的人没有良知,欺骗、背叛,甚至像罗志祥这样完全道德沦丧的要怎么惩罚?

私底下怎么惩罚?

只要他名声在外,人设还在,金钱地位哪一样会受损呢?

还是说周女士好好收下对方的“分手费”,也就是“封口费”?

哪天如果东窗事发,那么周女士就成了为了钱如何如何的女性。

退一万步说,这是个人隐私吗?

我觉得根本不是。

是不是隐私取决于受害者,如果受到伤害的那一方觉得这可以公开说那就可以说,无可厚非。

因为他们是男明星,有大量女性支持者,她作为女性的一员有义务有责任告知她们推崇的偶像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样的内核,某种程度上说,罗志祥欺骗的也是她的女性粉丝。

还有就是,在受到伤害的时候,女性们都该是同盟。

我早就说过了,这个世界上能帮助女性的只有女性自己,在这一点上,周扬青女士是女性中的勇士。在公众性上,周扬青也是有担当的,表面上她是利用网络揭露男友的本性,实际上她也在重建社会道德惩罚机制。

只有外部惩罚成立,内部道德才有约束。

就像周扬青说的,不愿意更多的女性受害,那些同样道德败坏的男明星或是任何男性,也许会因此收敛一些,也算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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