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實施汽車消費專項獎勵政策 購買三類車可獲4000—8000元獎勵

本報訊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實施汽車消費專項獎勵的通知》明確,我省消費者新購買的由本省整車企業生產的、在省內進行機動車註冊登記的整車產品(傳統燃油車需滿足“國六”排放標準),給予購置車輛一次性消費獎勵。

獎勵標準為:7米以上的客車、載重4.5噸以上的中重卡車及同級牽引車等商用車型,每輛獎勵8000元;轎車、SUV及MPV等乘用車型,每輛獎勵6000元;3.5米以下微型客車及其他商用車,每輛獎勵4000元。獎勵期限為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以機動車註冊登記時間為準。獎勵對象是山西省內法人消費者和自然人消費者。乘用車消費獎勵對象必須為自然人消費者。

通知指出,此次消費獎勵由汽車銷售機構先行墊付(消費者按照銷售發票載明價格扣減消費獎勵的金額支付購車款),由市級工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月與銷售機構結算。

(王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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