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检察院最优“案件比”实现多赢共赢

近日,在咸阳市检察院关于第一季度基层院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中,长武县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案件比”为1:1.05,名列全市第一,做到了效率、公正兼顾和“质效”同增,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长武县检察院最优“案件比”实现多赢共赢

今年以来,该院批捕起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检《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有关要求,采取多项举措,力争达到1:1的最优案件比,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诉讼效率、缩短办案周期、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当事人诉累。一是尽量减少使用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等措施,迅速推进办案进程;二是强化释法说理和协调沟通,最大限度减少对不捕、不诉的复议、复核,或者对不捕、不诉的申诉;三是尽力提高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适用比例,最大限度降低上诉、抗诉、申诉的发生。

据悉,该院今年1月至3月共依法办结批捕、起诉案件19案,除对1案退回补充侦查1次外,无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无不捕不诉案件申诉等其他影响案件质效的诉讼程序、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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