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红十字会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接受和发放情况公示

社会各界爱心企业、人士: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县红十字会积极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动员爱心企业和个人为抗击疫情奉献爱心,履行社会责任。

截止4月13日12点,县红十字会所有接收到捐赠款物合计3239462.11元。

一、款项捐赠

截止4月13日12点,所有渠道接收捐款合计1759424.01元。


(一)网络众筹捐款

截止4月13日12点,县红十字会共接收到网络众筹捐款737181.01元。具体明细见附件1(砚山县红十字会接收捐款情况明细表/砚山县红十字会接收网络众筹捐款情况明细表)。


(二)银行转账捐款

截止4月13日12点,县红十字会共接收到银行转账捐款816793元。具体明细见附件1(砚山县红十字会接收捐款情况明细表/砚山县红十字会接收银行转账捐款与发放情况明细表)。


(三)现金捐赠

截止4月13日12点,县红十字会共接收到现金捐款205450元。具体明细见附件1(砚山县红十字会接收捐款情况明细表/砚山县红十字会接收现金捐款与发放情况明细表)

所接受的款项捐赠,有明确捐赠意向的款项按照捐赠人意向划入指定账户,没有明确捐赠意向的款项将统一由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调配使用,款项全部用于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截止4月13日12点,无明确捐赠意向的款项第一批划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卫生健康局)18417.67元,第二批划拨32488元,第三批划拨100000元,第四批划拨74330元,第五批划拨62635元,第六批划拨48394元,第七批划拨104702元,第八批划拨28920元,第九批划拨90496元,第十批划拨213000元,第十一批划拨97912元,第十二批划拨6726元,第十三批划拨98048元,第十四批划拨108364.02元,第十五批划拨6963.66元,第十六批划拨136375.66元,第十七批划拨103742元,第十八批划拨86929元,第十九批划拨18505元,第二十批划拨5764元,第二十一批划拨750元,第二十二批划拨3665元,第二十三批划拨1671元,合计划拨1448798.01元。有明确捐赠意向的款项已划拨稼依镇人民政府33325元,划拨砚山县中医医院10100元,划拨砚山县江那镇嘉禾社区6000元,划拨砚山县阿猛镇人民政府16000元,划拨平远镇人民政府20000元,划拨干河乡人民政府10000元,划拨八嘎乡半夜寨2250元,划拨武汉市红十字会4810元,划拨江那镇人民政府19900元,划拨县人民医院5776元,划拨阿猛镇上拱村委会2000元,划拨县卫生健康局19105元,划拨者腊乡人民政府30393元,划拨砚山县江那镇铳卡村委会1250元,划拨盘龙乡人民政府28677元,慰问运送抗疫物资到武汉驾驶员志愿者12000元,慰问援鄂医护人员80000元,合计301586元。


二、物资捐赠

截止4月13日12点,所有接收物资捐赠价值1480038.1元(不含州红会转赠的22000只口罩折价88000元,企业核减物资价值8976元)。所接受的物资捐赠,定向捐赠的已按捐赠意向安排和使用,非定向捐赠的统一交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使用。具体明细见附件2(砚山县红十字会接收物资捐赠与发放情况明细表)。

大爱无疆、真情无价,感谢社会各界、企业和爱心人士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砚山县红十字会的信任!我们承诺,每一分善款都会用在刀刃上,发挥最大的效用。敬请社会监督。

现将县红十字会截止4月13日12点接收捐款捐物及使用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如有疑问,请与县红十字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76-3133603。

(温馨提示:为方便开具捐赠凭证和捐赠证书,请各位爱心人士和企业网络捐赠时尽量使用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

砚山县红十字会

2020年4月13日

原标题:砚山县红十字会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接受和发放情况公示

审核:字丹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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