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第一號修改單

最新《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第一號修改單

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

本修改單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於2019年7月29日批准發佈。其中,笫一條、笫二條自批准之日起實施。笫三條,自2019年11月1日起,對新生產的車長大於或等於6m的設有乘客站立區的客車和未設置乘客站立區的公共汽車實施;

自2020年8月1日起,對新生產的車長大於9m的公路客車和旅遊客車實施。第四條和笫五條自2019年8月1日起對新生產車實施.

一、將4.4.1.4條修改為

44.14牽引杆掛車列車的牽引杆掛車的最大允許裝載質量應小於或等於貨車的最大允許裝載質量中置軸掛車列車的中置軸掛車的總質量應小於或等於貨車的總質量。

二、將4.6.3條修改為

4.6.3除消防車、特型機動車、兩輪普通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外的其他機動車,在空載、靜態狀態下,向左側和右側傾斜的側傾穩定角應大於或等於:輪機動車(包括三輪汽車和三輪摩托車,但不包括前輪距小於或等於460mm的正三輪摩托車,下同):25°混凝土泵車、汽車起重機、總質量為整備質量的1.2倍以下的油田專項作業車:15其他總質量為整備質量的1.2倍以下的機動車:28總質量大於或等於整備質量的1.2倍的專項作業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32°;其他機動車(前輪距小於或等於460mm的正三輪摩托車除外):35°注:油田專項作業車即GB1589-2016的3.19規定的油田專用作業車.

三、增加11.2.10條

112.10車長大於或等於6m的設有乘客站立區的客車和未設置乘客站立區的公共汽車,以及車長大於9m的公路客車和旅遊客車,其駕駛區應有隔離設施,防止他人侵入駕駛區。隔離設施不應影響駕駛人的安全駕駛和乘員的應急撤離

四、增加11.3.13條

11.3.13平板式載貨車輛的平板不應有插樁結構、凹槽、集裝箱鎖具等裝置,且平板式載貨車輛、倉柵式載貨車輛的載貨部位不應具有舉升功能或採用自卸結構。

五、增加11.3.14條

11.3.14車廂可卸式汽車裝載的貨廂應為封閉式專用貨廂,且車輛應裝備有裝卸或舉升機構,能將專用貨廂拖吊到車上,或能升降專用貨廂/車架以實現專用貨廂的交換。

注:11.3中的載貨車輛包括貨車和掛車

該修改將推動新型輕卡交換箱的發展,為落地交換箱的改變提供便捷與支持!

最新《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第一號修改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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