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貸款”套路入局:貸款12萬,稀裡糊塗4萬買了保險

把投保作為貸款前置條件,等於將貸款違約風險轉移到保險業。聯合貸款和助貸可能會加劇持牌資金方的管道化和空心化,解決問題的一個關鍵在於助貸機構的監管與規範

“聯合貸款”套路入局:貸款12萬,稀裡糊塗4萬買了保險

文|《財經》記者 俞燕 張穎馨

編輯| 袁滿


“這一個月我沒怎麼睡過覺,天天失眠,精神都恍惚了。”蔣林夕(化名)在微信上幽幽地發來一個哭泣的表情符。
讓蔣林夕陷入這種狀態的,除了新冠疫情導致家庭生意一落千丈,還有她從互聯網金融平臺上借入的個人信用貸款已經逾期。
一個月前,蔣林夕收到一條來自“廣東人保財險”的短信稱,她在互金平臺上申請的貸款逾期未還,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人保財險”,2328.HK)代為追償,如其仍未還款,將通過司法途徑追討,並可能將其列入失信執行人名單。
就在蔣林夕收到短信的3月,人保財險發佈的2019年年報顯示,其信用保證保險(下稱“信保險”)承保虧損高達28.84億元,位居其虧損險種之首,令業界譁然。
但與保險圈鮮有接觸的蔣林夕對這一切一無所知。收到上述短信她才獲悉,自己那筆小額貸款投保了人保財險的個人信用貸款保證保險(下稱“個貸信保險”),12萬餘元的貸款要交4萬元保費。


在蔣林夕加入的維權群裡,有相同遭遇的不在少數。而在黑貓投訴和21CN聚投訴等平臺上,這樣的案例比比皆是。
自從2007年中國平安集團首創“信用保證保險+銀行貸款”模式以來,信保險漸漸成為保險公司轉型發展非車險業務的重要抓手。尤其是2017年12月《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即“141號文”)發佈後,信保險成為網絡借貸平臺的重要增信措施。
但近年來隨著網貸平臺不斷跑路、暴雷,與之合作的保險公司也跟著踩坑,信保險漸成高危險種,一些保險公司尤其是中小公司開始收縮該業務。
如今,中國財險業老大人保財險曝出信保險鉅虧,為業界敲響警鐘。“目前這個業務已經成為財險市場的大問題,是非車險業務的第一大風險業務。”一位監管系統人士表示。
今年在經濟下行和疫情疊加因素下,信保業務整體風險進一步積聚。4月23日,銀保監會高層在國新辦發佈會上披露,一季度因為信保險違約增加,導致賠付率激增50%。
今年7月,實施三年的《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將到期。三年間業內外環境已發生鉅變,新規能否實現信貸業務監管的一致性和有效性,亦為業界關注。

保險變身“糊塗賬”?

蔣林夕對《財經》記者回憶,2019年家人的生意需要資金週轉,經朋友介紹,在某互金平臺的杭州門店辦理了一筆12萬元貸款。
據介紹,這筆由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601818.HK)廣州分行發放的貸款(36期,年利率7.125%),每月應歸還3700多元。
蔣林夕稱,此前還款正常,但到了2019年底,家人的生意賬款收不上來,加之疫情影響,還款壓力陡增。今年1月開始蔣林夕未能再及時還款。兩個月後,她收到人保財險的客服短信,得知這筆貸款投保了個貸信保險。但對於何時投保、保單信息,她稱“沒有印象”。
《財經》記者獲得的這家互金平臺的流程材料顯示,借款人在門店面籤時,業務員應當講解保險的情況和費率。在平臺系統內嵌入的一家保險經紀公司的投保界面,要由借款人本人在頁面上操作輸入“加密業務編碼”進行投保,且需輸入手機短信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
對於這一環節,蔣林夕表示毫無印象,聲稱辦理業務時手機被業務員拿走約20分鐘,因此無從確定是否由其代辦了投保手續。而當蔣林夕輾轉聯繫上當初為其辦理貸款的業務員(已離職)時,該業務員稱由蔣林夕本人投保,因為保單上有其電子簽名,現場也有錄像。


但蔣林夕發現投保單上填寫的用戶郵箱並非她本人所有,而是這位業務員的郵箱。“難怪一直沒有收到保單。”
對於保險公司為何沒有回訪,蔣林夕稱,人保財險客服表示“線上投保沒有投保回訪”。《財經》記者就該問題向人保財險求證,截至發稿,人保財險宣傳部門未予回應。
蔣林夕辦理貸款的當日,4萬多元保費於同日劃轉到人保財險在光大銀行開立的賬戶。蔣林夕聲稱 ,未收到保費劃轉出時的短信通知。
最終明白12萬貸款要交4萬保費,蔣林夕表示:“我一定是瘋了……”
與蔣林夕情況有所差異,成都一家文創公司的創始人田蓉(化名),在大地財產保險公司(下稱“大地保險”)旗下大地時貸門店辦理9.9萬元小額信用貸款(36期)時,倒是知曉需先行購買保險,但她以為保費是“一錘子買賣”,後來才發現,需要隨每月歸還的貸款本息按月支付。“難怪還了這麼久,還有3萬多元要還!”田蓉表示。
與蔣林夕一樣,田蓉也表示自己沒見到保單。“辦貸款的時候沒有告訴我買的是什麼保險,也沒給我保單、投保回執,更沒收到回訪。”田蓉稱,大地時貸的業務員對其表示,“沒有保單原件,即使有也不會給客戶。”

“聯合貸款”套路入局:貸款12萬,稀裡糊塗4萬買了保險

(圖源/借款人田蓉提供)


經過多次投訴,田蓉拿到一份保單掃描件,看到該筆信保險保額為11.7萬元,合計需交5.3萬元保費。
在21CN聚投訴和黑貓投訴等平臺,關於小額貸款捆綁保險、收取高額保費、變相收取“砍頭息”(指貸款人給借款人放貸時,先從本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使實際貸款額與合同約定的金額不一致的情況)等投訴比比皆是。
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表示,對於貸款強制搭售保險、收取或變相收取“砍頭息”的行為,消費者可以蒐集資金往來記錄、協議文本、貸款中雙方對話記錄等證據後,向法院起訴,訴請返還多收取的費用。
亦有助貸機構認為,有一些針對疫情的還款延遲政策被“老賴”“反催收”群體借題發揮,將政策變為其拖延還款、逃避債務的理由,因此,也需要加強對惡意逃廢債的管理。

保險搭售“套路”深


“低利息、無擔保、手續簡便、秒放貸”,手頭緊、為錢所困時,這些字眼對於借款人,無疑會產生巨大的吸引力。


蔣林夕表示,當初選擇在互金平臺辦理貸款,就是因為聽說手續簡單。田蓉走進大地時貸的門店,除了基於同樣的理由,還因為這家保險公司是國企大公司,貸款中介人稱“很正規,審核快”。但她們都沒有留意到,輕鬆獲得的貸款背後,還有一系列未及細思的“套路”,其中之一便是被搭售的信保險。
根據定義,個貸信保險是保證保險(Bond insurance)的一種,為那些憑自身信用難以直接獲得銀行貸款的借款人提供的增信業務,即承保的是借款人的信用風險。當投保人不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銀行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催收、訴訟等貸後管理,並向借款人追償。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2019年發佈的《普惠金融聚合模式研究報告》顯示,保險公司作為增信節點,與資金方進行風險分擔,使得普惠信貸璉條中負債端的風險容忍度與資產端的風險發生概率得以匹配,從而實現業務下沉。
“141號文”之後,助貸機構(即文中所說的互金平臺)或銀行選擇由保險公司提供保險作為增信措施。一些助貸機構找到客戶後,需經保險公司審核後承保出單,再由銀行進行二次審核。
由於投保作為放貸的前置環節,一些助貸機構只有到了簽訂貸款合同時,才會告訴借款人需要購買一份保險。此時,貸款申請材料已提交,在這種情況下,很多借款人因為急需資金,通常都會答應投保。至於保險費率、保額、支付方式是什麼,借款人並不瞭解或在意。

由於個貸信保險屬於保險公司對投保人的債務償付、違約或失誤承擔賠償的附屬合同,一些保險公司據此否認在貸款時同步銷售保險屬於捆綁銷售。陽光保險聲稱,搭售是指兩種完全可分開銷售的商品或服務被同時強制銷售給消費者,從而侵犯其選擇權,但個貸信保險不可能脫離借貸法律關係而單獨銷售,因此不屬於“搭售”。
不過,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此前曾在致原上海保監局的司法建議書中認為,在消費信貸中捆綁式銷售保險產品,違反了保險自願原則。
一位法律界人士則提醒,對於借款用戶來說,辦理金融業務首先要仔細閱讀相關的合同,瞭解相關的流程,切忌在不明就裡的情況下簽字或提交個人信息;與此同時,要堅持誠實守信的原則,比如不應與業務員共同捏造虛假資金用途騙取貸款,且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還款,避免影響個人徵信。

三大陷阱須看清


投保只是捕捉消費者進入“套路”成為借款人的第一步,更深的套路還在成為借款人之後。


此前,央行官方公眾號曾以漫畫形式提示“現金貸”有三大陷阱,第一個便是以月利率或日利率呈現。
據瞭解,小貸利率通常以月利率或日利率呈現,比如,一些助貸機構或銀行聲稱日利率僅為0.05%,轉化為年化利率則為18.25%。據一位金融業人士透露,如果是按月利率分期支付,容易產生一種“利率幻覺”,往往讓借款人對真實利率掉以輕心。
信保險也存在類似的“費率幻覺”。個貸信保險按月期交(人保財險則為躉交即一次性交清),以月費率顯示,一般在2%以內。但折算為年化費率則達12.36%。
據一位財險公司人士透露,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還會有免賠率、銀行歷史壞賬率、還款能力、還款方式、渠道係數等費率調整係數,有一定的“水分”可操作。
第二個陷阱則是分期還款。由於每期歸還的等額本金,與未來各期歸還本金的時間價值不同,便會產生本金不斷歸還,但是利息卻不見減少,利率從而被悄然“壘高”的現象。
第三個“陷阱”則是助貸或貸款機構收取的所謂“服務費”。據瞭解,助貸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服務費,以借款本金金額為基數,根據其實際使用期限按不同的費率收取服務費,比如第三個還款日前為10%。


扣除這部分服務費後,借款人的貸款額度變相“縮水”,但每月等額歸還的利息,仍以初始貸款額計算,也會使得其實際利率遠高於名義利率。
一位金融業資深人士指出,這些手段,包括以保費的形式讓渡利息,無非是使民間借貸的年利率控制在36%的紅線之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民間借貸年利率如超過該紅線,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個貸信保險的定價高,出險率相對較低,在中間渠道搭售又賺了過路費,已變成了一把收割用戶的利刃。”一位金融業資深觀察人士如是評價。
對於部分借款人質疑其被收取“砍頭息”,助貸機構和保險公司皆予否認。某互金平臺稱,借款人的年化綜合資金成本平均在24%左右,最高不超過36%,不會觸及監管紅線。
大地保險則表示,其個貸信保險的費率根據客戶的綜合資質進行風險定價,保費率區間符合已報批的費率,不存在變相超過36%的情況。
陽光保險則表示,其個貸信保險的費率根據客戶的信用記錄、還款能力、行業類型、承保條件等,綜合確定借款人的信用評級和費率。

楊兆全表示,實踐中“砍頭息”較易識別,從借貸雙方資金往來中,能看出名義借款金額、實際扣除金額、以名義借款金額計算利息等信息,以此測算“能夠認定為砍頭息”。

聯合貸款:金礦還是雷區


近年來,銀行業生態劇變,不少商業銀行發力零售業務試圖轉型,信用貸款成為突破口之一。上述金融業資深觀察人士表示,銀行並不是真的惜貸,而是要找到合適的信用風險承擔者,利用合適的金融工具比較安全地放貸。


在個貸信保模式下,保險公司成為合適的信用風險承擔者。
與人保財險、大地保險以及陽光保險等多家保險公司皆有合作的光大銀行表示,很多特定普惠客群的融資需求整體風險偏高,過去從銀行直接獲取融資的支持是不充分的,通過銀保合作實現風險共擔,一定程度緩解了客戶融資難的問題。


2017年“141號文”出臺後,聯合貸款和助貸成為主流,保險公司因為門檻低、信用風險低、賠付金額靈活等特點,成為提供增信、為其風險兜底的生力軍。
根據光大銀行對《財經》記者回應的說法,銀、保之間的合作模式是這樣的:由人保財險負責營銷獲客,並推薦至該行申請辦理貸款,在該行的APP線上提交的貸款申請並簽署貸款合同,“業務流程合法合規”。而保費並非由該行收取,而是劃轉至人保財險在該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蔣林夕表示,在其辦理貸款時,並未見到人保財險的人,只與互金平臺的業務員打過交道。據《財經》記者瞭解,借款人投保是通過在嵌入該互金平臺的湖南大鴻保險經紀公司的投保界面來操作。

“聯合貸款”套路入局:貸款12萬,稀裡糊塗4萬買了保險

銀行、保險公司、互金平臺合作業務流程(圖源/《財經》記者根據公開資料整理)


一位保險業人士表示,在這種信用保險增信模式下,保險公司提供承保能力,銀行提供資金,助貸平臺作為獲客渠道,經紀公司則扮演風險隔離的角色。在各自的經營範圍內提供服務,在端口組合在一起提供給客戶,從而規避了非掛持牌機構資質與合規監管的風險。
某金融業資深人士指出,對於銀行來說,與保險公司聯手的妙處還在於,一旦借款人逾期80天,便由保險公司賠付,從而避免了貸款逾期90天進入不良的可能性,降低不良率,進而可減少撥備計提,同時,降低資本佔用,並可實現增加當期帳面利潤的目的。
對於一些未進入央行徵信系統的互金平臺或助貸機構來說,則可以通過購買保險的方式變相加入。
這種看似各得其所的模式,其實風險不小。比如,即使借款人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其貸款的真實用途,讓未與借款人進行真實接觸的銀行和保險公司難以研判,從而很難有效甄別風險。


據瞭解,在銀行詢問借款人資質和借款用途時,助貸機構一般會交代借款人,要說成是“用於日常消費”。但在實際中,一部分人貸款其實是用於公司週轉經營。蔣林夕便透露,她在申請貸款時,貸款用途寫的是“生意週轉”,但在保單上,該筆貸款的用途卻顯示為“日常消費”。
由於投保作為貸款的前置條件,意味著風險的兜底關口放在了保險公司身上。銀行通過信保險對沖了貸款違約風險,同時也意味著將風險讓渡和傳遞到保險業。
一位監管系統人士表示,聯合貸款和助貸可能會加劇持牌資金方的管道化和空心化,“這也是監管部門所擔心的。”
某地方金融監管人士接受《財經》記者採訪時直言,解決問題的其中一個關鍵在於助貸機構的規範,很多機構並沒有相關展業資質,進入門檻低,在獲客等環節經常出現違規操作,導致部分風險蔓延至持牌金融機構。但如何監管本身就是難題,無法保證助貸機構是否會與持牌機構間簽訂“抽屜協議”。
對於兩大掛牌主體銀行和保險的相關監管亦在進一步強化。銀保監會4月30日公佈的2020年規章立法工作計劃,擬製定《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辦法》。據《財經》記者瞭解,該辦法的徵求意見稿已於此前下發,其對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機構合作方向劃定了明確範圍。

同日公佈的立法計劃中,《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將啟動修訂。
財險業老大人保財險在信保險業務上“馬失前蹄”釀成鉅虧,對此中國人保集團兼人保財險董事長繆建民在2019年年報發佈會上表示,該司信保險確實對基層的風險管理措施傳導不夠,“下一步除了規範承保、強化風控能力之外,還要強化問責”。
有保險業人士透露,人保財險廣東分公司在信保險上步子邁得很猛,此次鉅虧亦主要來自廣東,逾期率很高,其廣東區域有兩個門店因為壞賬太高而關閉。
不過,對於該情況是否屬實,截至發稿前,人保財險對《財經》記者未予回應。
“人保財險財大氣粗,所以能抗得住。如果換成中小公司,踩進坑裡就爬不出來了。”一家中小財險公司人士感嘆。
另據一位財險業人士透露,截至2019年,財險業尚有1萬億元融資類信保險未了責任的敞口(即可能賠付的最大值)尚待消化。在經濟下行期,尤其是今年以來疊加疫情對全球經濟的重創,個貸信保險的風險不容小視。不過,對於該數據,尚待官方確認。
一位監管系統人士表示,信保險是今年產險領域嚴監管的第一大風險,這個業務如果風控不能到位,以為挖到了金礦,實則跳進了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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