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遭禁賽八年#理性歸納整理

關於孫楊拒檢事件,總的歸納起來

1.聽證會孫楊(團隊)並沒能成功說服庭審官以及陪審團,導致失敗。

2.質疑尿檢官和血檢官資質以及授權書的理由,並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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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飛行檢查小組該次例行藥檢,並沒有違反國際反興奮劑組織檢查規則,手續完備。

4.孫楊(團隊)認為檢查小組成員要和孫楊合影,行為失當,並不足以成為孫楊拒檢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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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運動員要做的,是遵守藥檢規則,而不是挑戰或踐踏規則。認為規則不完善,可以建議修改,但在規則沒有修改前,還是必須遵守。

6.孫楊作為經歷過一百多次藥檢的運動員,包括他的團隊,其實也應該清楚,以前的藥檢模式和這次的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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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孫楊母親只是作為證人身份出席聽證會,講很多與詢問無關的問題,並沒有意義。

8.孫楊(團隊)上訴翻盤的可能性,除非出現關鍵性證據,理性上說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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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孫楊作為一個運動員,遵守規則和挑戰規則,事實上也並不衝突。不過要嚴格區分的是,挑戰規則是權利,遵守規則是義務。而實際上,孫楊事件,反映與折透的,還是一種契約精神和守信原則。

作為國人我也希望孫楊能繼續運動生涯為國爭光,作為法律人我也能接受任何規則之下的結果。靜觀其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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