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 》的通知,發改規劃〔2020〕532 號。
該通知重點內容包括:
· 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
以深化改革戶籍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為路徑,打破阻礙勞動力自由流動的不合理壁壘,促進人力資源優化配置。
· 優化城鎮化空間格局
完善和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發揮各地區比較優勢,增強經濟發展優勢區域承載能力,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化空間格局,形成高質量發展的動力系統。
· 提升城市綜合承載能力
著眼於增強人口經濟承載和資源優化配置等核心功能,健全城市可持續發展體制機制,提升城市發展質量。
可以看到,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主要還是依託戶籍制度改革深化和城市群協同發展來實現目標,這將支撐相關城市或城市群的購房需求釋放,給企業佈局提供指導意義。
一方面,國家倡導因城施策,在滿足樓市可控和城市承載力充足的條件下,將持續全面放寬落戶政策。
對比近幾年相關文件中關於戶籍制度的表述可以發現,2020年明確表示"實現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目標",與2019年相比,要"督促"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要"推動"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基本取消重點人群落戶限制, 要"鼓勵"有條件的Ⅰ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超大特大城市取消郊區新區落戶限制。
備註:2014年,國務院發佈《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將城市劃分為五類七檔。其中,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大城市,其中3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大城市,100萬以上3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為特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城市為超大城市。
綜上,經濟、產業發展較好,基礎設施建設相對完善的城市人口吸附力強,能較好地實現非戶籍人口在城市的落戶目標,也將拉動其房地產市場釋放需求,支撐一定的成交量。
另一方面,國家通過加快推進城市更新、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革建設用地計劃管理方式、改革城市投融資機制等手段繼續推動重點城市群的發展。
對比《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關於"優化城鎮化佈局形態"的表述和《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關於"優化城鎮化空間格局"的表述,可以發現:
● 除了加快實施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外,針對成渝城市群提出"編製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的要求,加快其成為新的增長極
● 關於都市圈發展由"培育"變為"大力推進",點名"支持南京、西安、福州等都市圈編制實施發展規劃",以軌道交通為重點健全都市圈交通基礎設施從而推進區域協同
● 提出"提升中心城市能級和核心競爭力"的說法,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重要節點城市的用地指標得到保障
● 規範發展特色小鎮,堅持淘汰整改和強化正面引導並行,增加政策激勵,加強用地和財政建設性資金保障,鼓勵省級政府通過下達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設立省級專項資金等方式擇優支持,在有條件區域培育一批示範性的精品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
綜上,區域協同發展加速推進下,相應配套和基礎設施建設也將同步跟進,吸引新的購房需求,深耕此類型城市抗風險能力強,同時關注核心城市和周邊城市的協同發展情況,抓住周邊城市的市場發展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