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8倒籤勞動合同可以索要二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關於簽訂勞動合同的規定

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的應自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簽訂。

第82條規定:超過一個月未滿一年的未簽訂的應支付二倍工資。

事實依據

蝌蚪於2017年1月入職小河小溪處…,至2017年5月,雙方簽訂期限自2017年2月至2020年1月止的勞動合同…

2017年8月,小河小溪作出《勸退通知書》,載明:“蝌蚪先生,…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及您的工作績效和表現,您不適合本公司此職位,故決定自日起解除與您的勞動關係,請在收到通知二日內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蝌蚪於2017年9月收到《勸退通知書》。

上海市浦東新區:勞動仲裁

2017年9月蝌蚪向上海市浦東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小河小溪支付:1、2017年2月至2017年5月期間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3、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二)小河小溪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六)其餘請求,不予支持…。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一審

雙方均不服裁決,分別訴至法院。

蝌蚪稱:自己於2017年1月入職被告處,…直至2017年5月才簽訂勞動合同。2017年9月出具《勸退通知書》,系違法解除雙方勞動合同,小河小溪應依法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差額工資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小河小溪辯稱:雙方簽訂過勞動合同,雙方不存在未籤勞動合同之情形。…蝌蚪在職期間,存在違規違紀行為,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 …

雙方當事人圍繞訴訟請求依法提交了證據,經庭審質證,對當事人無異議的證據,予以確認。

另查明,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業務經辦平臺查詢,小河小溪於2017年1月為蝌蚪辦理招工手續,於2017年8月辦理退工手續。…經系統查詢,蝌蚪的社會保險賬戶於2017年2月轉入小河小溪處,於2017年9月轉出。

… …

一審法院認為: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小河小溪主張其於2017年2月已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蝌蚪,因公司員工的勞動合同是統一簽署,為了方便,公司將勞動合同文本簽署日期都打印為5月,該主張遭蝌蚪否認,並表示之前小河小溪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其,也沒有與其協商簽訂勞動合同事宜,該勞動合同是倒籤的。因小河小溪未提供證據證明其於2017年2月將勞動合同交付蝌蚪,也沒有其於2017年5月前與蝌蚪就簽訂勞動合同進行協商的相關證據,故…小河小溪應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另小河小溪以蝌蚪的工作績效和表現不適合其職務為由解除雙方勞動合同,又稱存在嚴重違紀行為而解除勞動合同,然均未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其主張,故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應屬違法解除。

一審法院判決:一、小河小溪支付期間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二、…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六、駁回蝌蚪的其餘訴訟請求。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

小河小溪不服上訴請求:撤銷原審判決第一、二項。

二審中,當事人沒有提交新證據。審理查明,原審法院認定事實無誤,予以確認。

二審法院認為:… …小河小溪司提出,其與蝌蚪之間屬於補籤而非倒籤勞動合同。法院認為,補籤勞動合同與倒籤勞動合同確實存在一定差別,其能體現雙方之間簽訂勞動合同的真正日期,但不等於補籤勞動合同就一定合法。…用人單位還需對為何要進行補籤的合理性進行說明,否則用人單位完全可以通過所謂補籤的形式繞開法律的規定,這與立法的目的顯然相悖。因此,是否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需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小河小溪公司表示,其於2017年2月份已將勞動合同交於蝌蚪,因涉及一批員工簽署,為方便起見,才將合同日期統一,…但又無法舉證證明上述補籤體現的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亦無法說明補籤的合理性,故…應承擔支付雙倍工資差額的法律責任。

另,小河小溪公司提出,蝌蚪在任期期間…工作表現也很差,並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然並未舉證對此予以證明,因此認定小河小溪公司的行為構成違法解除…。

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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