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還是“企業家”?

往往,一個人辦起了一家企業,小一點的被告人稱為老闆。後來幹大了,有名氣了,社會外延打開了,人們就覺得他是企業家了。他自己也覺得是企業家。他的成功之路,裡外都認為具有企業家精神。

然而最近,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某某涉嫌猥褻9歲女童被抓”的消息迅速發酵,引起社會輿論的軒然大波。做出如此傷天害理之事的竟是一位年近60歲的上市公司董事長,實在令人大跌眼鏡,也刺痛了公眾的神經:作為成功人士,他的社會責任感何在?他的道德底線在哪裡?

這使我們不得不重新考問“企業家”,重新考問“企業家精神”。

近代以來,中國社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中國的經濟結構從農業社會轉型到工業社會,甚至是後工業社會。但主導商人的文化有沒有變化?答案是顯然的:變化並不大;即使有變化,也是表象上的。直到今天,商人仍然是商人,真正的企業家仍然鮮有。

“企業家精神”的概念也是近代西方的產物,和西方國家近代企業產生和發展的過程密切相關。法國早期經濟學家讓•巴蒂斯特•賽伊認為,企業家就是冒險家,是把土地、勞動、資本這三種生產要素結合在一起進行活動的第四種生產要素,企業家承擔著可能破產的巨大風險。

英國經濟學家阿爾弗雷德•馬歇爾也認為,企業家是以自己的創新力、洞察力和統率力,發現和消除市場的不平衡性,給生產過程提供方向,使生產要素組織化的人。

“企業家”的一些本質特徵,即冒險家和創新者。因此,在經濟學裡面,企業家更多的是代表一種素質,而不是一種身份和職務。企業家不以賺錢的多少來衡量自己的成敗;有了錢就要追求自己的使命,錢本身並非目的,而是追求自己使命的工具和手段。

和西方比較,中國的企業家的侷限性是明顯的,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首先,大多企業側重於現有技術的應用,而非創造新的技術;其次,企業家側重於內部管理方式的創新和外部商業模式的創新,但所有這些的目標都是為了賺錢,賺更快、更多的錢。結果,中國原創性的技術少而又少。

中國“企業家”,還有多少停留在“商人”層面,具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家又有多少?王振華富裕即暴戾的行為是孤立、偶然的不是具有必然性?一連串的質疑拷問著“企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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