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司机酒驾撞坏一棵树,被判赔偿500万元

逢年过节朋友聚会,人在兴致上难免多贪几杯酒,然而部分司机对自己的开车技术过于自信,怀着侥幸的心理饮酒驾车,甚至醉酒驾车、肇事逃逸,最终酿成悲剧。这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4月15日上午,北京市石景山交警支队结合近期5起醉驾案例对市民进行了出行安全提示。

北京一司机酒驾撞坏一棵树,被判赔偿500万元

资料图 安然 摄


据悉,5起醉驾案例中的5名驾驶员分别因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

两酒友散席驾车各回各家 均发生事故被拘

在王某某醉驾案中,王某某由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驶入主辅路隔离带,致使车辆前部、底部损坏,隔离带中隔离网、树木、路灯损坏。2020年3月29日夜里11点半,北京市石景山交警支队接到热心民众报警称,有一辆车撞倒了隔离绿化带。民警赶到现场后,经过报警人的指认,发现醉驾司机王某某蹲在两辆车的缝隙中。民警第一时间对王某某进行检测,他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19.5mg/100mg,依法对王某某进行了拘留。

“他一直请求我们不要把他刑拘,因为被刑拘后,他的子女考公务员、当兵都会被影响,他很懊悔。”北京市石景山交警支队事故科民警罗旭称。

据王某某交代,他与另一个朋友在丰台的一个饭馆聚餐,席间喝了酒,吃完饭后没有叫到代驾,就怀着侥幸心理打算开车从丰台的饭馆到香山附近回家。这期间,他因为不熟悉路况开了导航,到了导航提示的出口,王某某因醉酒看错路,一头撞上了隔离绿化带,最后撞到一个路灯杆上,车才停下来。车撞停后,王某某并没有想到报警,而是躲在现场,还联系别人帮他把车开走。

通过细致的询问和事后调查,民警发现,王某某当晚与一位朋友共同饮酒,于是想联系他的这个朋友来证实王某某的喝酒情况。民警查证发现,王某某的这位朋友当晚在丰台区酒后驾车肇事,在逃离现场后向西城交通支队自首了。“俩人喝酒,分头走,分头撞,一个在石景山撞了,一个在丰台撞了,俩人都被拘留了。”罗旭介绍。

酒驾撞坏古树 面临500万元赔偿

在费某某醉驾案中,费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连续造成4起交通事故,最终被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判处三年二个月有期徒刑。

在杨某某醉驾案中,杨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撞上了王某某停放的机动车,致使王某某机动车的右前轮撞上了一棵银杏古树,古树的一根枝杈被撞掉,杨某某被判赔500万元。

在郭某某醉驾案中,郭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撞上了一辆白色轻型厢式货车。现场监控录像显示,由于夜晚人少,货车停在人行道附近等待卸货,一辆摩托车驶过。“他喝醉了,本身开得不快,但没有减速的迹象。”摩托车撞上了货车车尾的横杠,致使摩托车左侧翻,郭某某受伤。罗旭警官也提醒广大货车司机,夜晚也不要贪图便利,随便停车。

在商某某醉驾案中,商某某驾驶的车辆行车记录仪显示,醉酒的商某某冲着马某某叫喊,车速时快时慢,与马某某驾驶的奔驰车并驾齐驱。最终,商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撞上了马某某的奔驰车,致使两车损坏,商某某最终获刑五个月,罚款19000元。

罗旭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饮酒后一定不要驾车出行,不要心存侥幸,饮酒后我们的各种行为都不受控,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进而酿成悲剧。谨记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


延伸阅读:

酒驾有哪些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心理变态: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该怎样唤醒那些执迷不悟的酒驾狂徒

2019年7月3日22时42分,一女子驾驶豪车在永城东城区某道路交叉口追尾一辆正等红灯的轿车,因速度太快,被撞轿车瞬间爆燃成火球,场面异常惨烈,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经检测,肇事车驾驶员谭某系醉驾,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肇事的谭某等3人实施刑事强制措施。

据悉,肇事车在追尾前曾剐蹭多辆路边车,围观者还曾围堵肇事车阻其离开,但司机谭某不听劝阻,依然强行驾车逃逸,最终铸成大祸,肇事者本人亦受伤住院。

这起事件因有现场视频,又关涉豪车、富家女、炫富、醉驾逃逸等因素而引发网友热议,各种曝料揭底及猜测也在网上飞传。其实,无论肇事者家庭背景如何,遵守法律、敬畏生命都是做人的基本底线。假如将严重的违法事件过度娱化乐,这不仅会淡化受害者家庭的不幸,淹没其悲痛,也不利于警示后人,汲取血的教训。

这让人想起数年前发生于上海的“疯狂比亚迪”事件。司机黄志华醉驾后与一辆车追尾,怕醉驾受处罚驾车逃逸,结果途中又发生连环撞车,其中有辆被撞起火的车上两人被活活烧死。最终,该事件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黄志华本人也被判死刑并执行。

自2011年“酒驾入刑”,转眼已经8年。经有关方面的大力普法,“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渐成大多数人的常识。但是,也总有那么一些人,要么执迷不悟,要么心存侥幸,依然以身试法。公安部的数据显示,仅2018年全国就有17264人被依法终生禁驾,其中因酒驾或醉驾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有5149人。而各地交警查处的酒驾个案数量更多,仅广州交警今年前3个月查处的“醉猫”便有3000多人。

诚如有网友所言,酒驾醉驾等于自杀。就珍惜个人生命的角度,此话确有道理。但酒驾醉驾的危害并不止于此,它更是对他人生命的无视甚至戕害,称其“马路杀手”丝毫不为过。据称,60%的交通事故都源于酒驾,足见危害之甚。媒体曝光的案例亦显示,许多惨烈的交通事故都因酒驾醉驾所致。

醉驾入刑了,公务员等公职人员还会因此丢掉“铁饭碗”,个别对公众生命造成重大危害的甚至判处了死刑,但如此严刑峻法却依然唤不醒那些“装睡的人”,该怎么办?有论者呼吁,应严格执法,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尤其是交警在处置现场更应果断出手,像国外警察那样,对拒不停车的酒驾者可采取枪击措施。类似建议,值得执法者倾听。

但是,单靠现场执法的威慑力毕竟有限,尤其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事后查处往往是“挂一漏万”,要最大程度地堵住酒驾醉驾,关键还是要靠事前预防。因此,如何让每位司机在获得驾照的那一刻起,就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恶果,珍惜生命,严格自律,靠手握方向盘者的自觉来守护马路安全,这恐怕才是我们最需要思考的。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北青报 百科 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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