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三年"結交"三任女朋友詐騙54萬獲刑

網絡世界真假難辨。廣西橫縣一名90後男子,三年間“結交”三位“女朋友”,通過五花八門的理由騙取54餘萬鉅款,東窗事發,人財兩空,把自己“送”進大牢。近日,由橫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橫縣人民法院一審以犯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韋某強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五萬元。

2016年7月份,被告人韋某強通過QQ認識被害人龔某並添加為好友,隨後發展成為男女朋友關係。取得龔某的信任後,韋某強於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間,虛構股票被套牢、自己生病、外婆去世以及生意需要資金周圍等理由騙取龔某的錢款。龔某被“愛情”衝昏了頭腦,都信以為真,先後多次通過手機微信和支付寶轉賬給韋某強共計199773元。期間韋某強通過微信轉給龔某589.4元,至案發時尚有199183.6元未退還。所騙得款項,韋某強用於個人消費揮霍花光。

覺得來錢容易,韋某強又故伎重施。2017年7月份,被告人韋某強在南寧某酒吧認識被害人方某某添加為微信好友,隨後發展成為男女朋友。取得信任後,又以多種理由騙取方某173731元,期間韋某強退還方某21804.2元,至案發尚有151926.8元未退還。2018年7月份,被告人韋某強在廣東省中山市某次飯局中認識被害人易某,並順利發展成為男女朋友,又如法炮製,用同樣的方法騙取被害人易某269500元,期間韋某強及親屬共退還易某74000元,尚有195500元未退還。

經查,2016年7月至2018年11月份期間,被告人韋某強先後與被害人龔某、方某、易某認識並發展成為男女朋友關係,後在與被害人交往過程中,不斷虛構各種理由騙取三被害人錢款共計546610.4元,用於個從消費揮霍,之後通過微信拉黑、更換電話號碼等方式進行逃匿。

橫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韋某強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達546610.4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構成詐騙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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