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花公案:流言蜚語究竟有多傷人?

丁香花公案:流言蜚語究竟有多傷人?

丁香花公案及兩位當事人

清,道光19年,陰曆4月23日。

北京城裡最為憂國憂民的官員、思想家、詩人、文學家、改良主義先驅者龔自珍忽然辭官,只帶了一車書、一車隨身物品倉促離京。

其後不久,“清代第一女詞人”、 “清代第一女小說家”、貝勒奕繪的遺妃顧太清和一雙兒女被逐出王府,租住在西城養馬營一個簡陋的小院裡。

由是,北京城裡流言再度飛起,人們變得異常興奮:果然這兩位有私情啊!竟然是真的啊!要不怎麼會有這樣的結果呢?

明明是捕風捉影,硬被流言傳播者各種加工把它合理化了,以致於到今天,還有人對此事津津樂道,或各種考據,或大加演繹。

這就是因一首詩而引發的著名的“丁香花公案”。

可以說,人們都是有窺私慾的,尤其對社會名流的私生活充滿強烈興趣。

兩位當事人,一個名揚天下,一個才傾京城;一個是多情才子,一個是風雅寡婦,都自帶傳奇性、話題性,用現在的說是自帶流量的人物。

因偶然因素,或因某人處心積慮的構陷被聯繫在一起,引發坊間雲蒸霞蔚的想象,刺激人們的好奇心,令流言飛速傳播。

對的,流言適合尋找特立獨行者下手,所謂“木秀於林,風必摧之”。

為什麼流言蜚語能夠引發人們巨大的熱情,產生不可估量的影響呢?

丁香花公案:流言蜚語究竟有多傷人?

1、 似是而非,具有不確定性

且看丁香花公案中的“罪魁禍首”——龔自珍《己亥雜詩》中的第219首

空山徒倚倦遊身,夢見城西閬苑春。
一騎傳箋朱邸晚,臨風遞與縞衣人。

讀名滿天下的大詩人的詩,本應深刻涵詠它的意境,然而,好事者讀出蹊蹺來了:

龔自珍做夢?夢見了誰?城西的閬苑春?朱邸?那地方住著的可是顧太清,她又名顧春、西林春。縞衣人呢,自然是女子了……用快馬夜傳詩箋?

這不是在戀愛嗎?不是在約會嗎?

詩的末尾龔自珍自注雲:“憶宣武門內太平湖之丁香花一首。”

“宣武門內太平湖”者,貝勒奕繪府邸顧太清所住的地方是也,湖邊確實有一叢丁香花,許多人都記得的。憶“丁香花”、“縞衣人”,就是憶此時已守寡一年的顧太清吧!

樂於發掘隱私的人,這麼牽強附會一番,居然發現了香豔的故事、不為人知的秘密,不知有多激動……

以猥瑣之心推斷,這是極有可能的啊。奕繪也是著名的詞人,龔自珍曾任職宗人府,與他們夫婦是詩友,時有往來。奕繪病逝後,顧太清仍然振作精神,吟詩作畫,由她發起的女子“秋紅詩社”,詩歌活動並沒有停止,且影響極大。

龔自珍又是著名的多情之人,男才子戀上女詞人……

然而,有可能,只是有可能而已,除了這首似是而非的詩,並無任何實際的事或物或人,可以坐實兩人曾有過戀情。

好奇、附會、猜測、臆想或惡意構陷,這是一個新的流言興起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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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口頭、私下、秘密、大量傳播

新興起的流言,因其香豔性、傳奇性、不明確性被謹慎地傳播,又因為兩個當事人極大的名聲和特殊的地位,不能隨意聲張。

於是,所傳之事的不可思議、所傳之人的社會形象,兩者形成巨大的反差,使消息變得更為勁爆,更具懸念。

風起於青萍之末,流言一開始都以口頭的形式私下流傳

口頭的,沒有呈堂證供,萬一追究來,可以不承認:空口無憑。還可以反誣告密者:是你自己說了,賴我!

所以,流言傳播是群體行為,傳播過程中可以逃避責任,自由發揮。

流言初起,也就沒有人去主動告知當事人,這是一件極有風險的事情。

秘密開始傳播時,總有這樣的開頭:“告訴你一件奇事,你要保證不說出去。我也是聽別人講的,你意想不到的兩個人!簡直不能相信啊!”

開始是一傳十,接著是十傳百……後來是奔走相告。

最後,流言當事人周圍所有的人都知道了,只有他一個人不知道,因為他是群體以外的,是被孤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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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斷章取義,或添油加醋

一個心裡裝著絕密消息的人是坐不住的,他必須把它傳播出去,關鍵是,他要把自己對這件事的看法公佈,表明他智力的優越和非凡的道德感。

再回到丁香花公案。

試想一下,三五個文人,讀著龔自珍的那首閒詩,搖頭晃腦,嘀嘀咕咕,面帶詭秘之色、勝利之色、狡黠之色、嘆息之色、豔羨之色、鄙夷之色等等,急切地討論著、爭論著:到底是不是真的呢?

這種爭論本身就是一種樂趣,每個人都從自己的認知角度提取信息,做出判斷,或者根據自己的需要,作出取捨。

每個參與者都從流言傳播之中得到了心理滿足。

比如:奕繪貝勒剛去世不久,顧太清作出了這種事,實在對不起對她恩深愛重的人;

比如:龔自珍連他的上司都不怕,還怕什麼?他想要追求的女子,無論多麼難,定然會想辦法去追;

比如,貝勒府肯定是不容易進去的,他們是怎麼相會的呢?

比如,不只有這一首詩隱晦地表達了愛慕,還有哪幾首都寫的是對顧太清的相思之情?

……

針對被流言者的生平,人們開始做深度挖掘,包括經歷、作品、人品、逸聞等等,陷入持續狂熱中,使勁消費著平日兩個高不可及的人。

小說家曾樸選擇相信這一件風流韻事的真實性,他在長篇小說《孽海花》第二、三回中借龔自珍兒子的小妾之口,詳細地低俗地描寫了龔、顧二人私會的過程,使這種流言傳播更廣,強度更大。

心理學家常用一個公式來表示流言的強度:

流言的強度=事件的重要性×對事件的不明確性。

也就是說,事件涉及的人越重要,事件越重要,事件越撲朔迷離,人們越想證明流言的真實性,從而引發人們的關注度也越來越高,流傳也更為廣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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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給被傳播者造成壓力和傷害

流言傳播的過程考驗著人性,且考驗的是人性自私陰暗的部分。

丁香花公案,據有人考證,始作俑者是當時不著名男詩人陳文述,他為報被顧太清輕視之仇,羅織了這個風流案,是絕對惡意的。

龔自珍厭倦仕途,辭職離京,早有此意。況且,他南歸之日是道光19年4月23日丁香花的詩寫於道光19年8月的某天,在江蘇崑山他剛剛修葺好的別墅裡寫的。

時間上根本就不對啊!

顧太清是“秋紅詩社”的發起人,她的周圍有很多閨閣詩人,龔自珍的妻子何吉雲和妹妹龔自璋都是其中的社員,詩社經常舉行活動,想必她們相交甚好了。丁香花詩寫何吉雲與顧太清的交誼有何不可呢?

然而,流言還是給顧太清造成了傷害。試想,整個京城都在傳播他們的緋聞,眾口鑠金,這對王府和顧太清身邊的人都是極大的壓力。雖然正史沒有寫顧太清為何被逐,丁香花公案多多少少是其中的一個口實吧。

流言蜚語可以說是群體無意識對不合群者、優異者施加的看不見的圍獵,有時造成了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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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可畏,如何自處?

《詩經》有“人言可畏”之說;歷史上有因流言而罷官的;有困於流言,終生失意,鬱鬱寡歡的;有因“人言可畏”而選擇自殺的。

好在顧太清是一個堅強的人,才華蓋世,心胸開闊。

丁香花公案後,她悉心撫養兒女,堅持寫作,守得雲開見日月,得以重回貝勒府,活到79歲,以詩詞、書畫、小說,名垂青史。

流言就像一張無形的網,每個網眼裡都是眼睛,它緊緊地將被傳播者裹住,無力掙脫,動彈不得,影響他的名望、生活、工作、情感,使他陷入尷尬的境地。要想為自己正名,需要花費很大的精力。

網絡時代,流言的傳播更方便、更迅捷、更隨意,網民更有代入感,關注度更高,對被傳播者的名譽有時會造成毀滅性的打擊。

同時人們維護自己榮譽的方式也更多,比如,親自進行網絡闢謠;請求法律的干預;用事實擊破流言;或者乾脆置之不理,讓流言不攻自破。

作為一個合格的網民,當然要有分辨能力,有操守,不做流言傳播器,給他人造成困擾。

不過,當再次從網絡上看到馮紹峰居然背叛我們熱愛的趙麗穎時,還是會頭腦一熱,手指一動,忍不住轉發,將他們送上熱搜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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