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治虐待動物,除了問“怎麼看”,還應討論“怎麼判”

◎ 張蓋倫

虐貓的範某慶被退學了。他用極端手段折磨虐待流浪貓並拍攝視頻以此獲利,引發眾怒。近日,其所在學校山東理工大學發佈公告,對其予以退學處理。很難說範某慶是否真正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有網友指出,他曾發過一則微博放狠話:“警察也不能把我怎麼樣。”

懲治虐待動物,除了問“怎麼看”,還應討論“怎麼判”

圖片來源:齊魯晚報網

確實,我國動物保護法制建設的系統性不強。動物若有主人,虐待動物還能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論處;若是其他情況,多數時候只能批評教育。

只是,對這類殘忍行為,除了問“你怎麼看”,也該討論“該怎麼判”。

早在2010年,《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就已經起草完畢並向相關部門提交。只是,這份法律至今依然停留在“專家建議稿”階段,並無下文。近年來,也有多位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提出關於《反虐待動物法》立法的提案和建議議案。

如果說,十年前的建議稿因為社會發展階段和公眾意識等種種原因擱置,十年後的今天,是否可以考慮將其重啟?

虐待動物在有些地方已經形成產業鏈。虐待動物的暴力不針對人,但它依然是對社會有害的暴力;虐待動物剝奪的不是人的生命,但它依然和我們倡導的尊重生命的價值觀完全對立。更何況,虐待動物的血腥場景也會對心智發育尚不成熟的未成年人造成傷害。此前也有多項研究表明,虐殺動物和其他犯罪行為之間具有關聯性,虐殺動物者中出現暴力犯罪的比例可能更高。所以,反對虐待動物,保護的不僅僅是動物。

自1822年世界上首個反虐待動物法案在英國通過開始,目前已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出臺了針對反虐待動物的法律,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實現“文明”與“和諧”,也需要人與動物之間的和諧。隨著我國社會發展水平和公民道德素養的提升,反虐待動物已是民心所向。

好消息是,前段時間農業農村部官網在回應人大代表 “關於動物權益,制定《禁止虐待動物法》”的建議時答覆:“對社會公眾普遍反對的殘忍虐殺動物等行為,由於缺乏相關立法規定而難以實施有效打擊,確有必要完善立法。”

是的,道德譴責未必能次次奏效。當動物遭到虐待,我們需要用法律說話。

來源:科技日報

編輯:陳小柒

審核:朱麗

終審:冷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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