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二十幾歲女孩懶惰,得過且過!她三十幾歲會改變嗎?

四川達州方言小萬


二十幾歲的女孩兒懶惰,任性,事事依靠父母,是她心理年齡和實際年齡差距太大,在她心裡她還是一個沒有長大的孩子,就像一個小時候不買棒棒糖就在地上打滾兒的孩子,沒有擔當,沒有責任。

“慈母多敗兒”,父母的溺愛是造成孩子不作為的根源。

我的一個鄰居,父親是鄉政府的幹部,母親是一名售貨員。因為是中年得子,對孩子十分溺愛。十幾歲就被學校開除,打架、喝酒、飆車、往家裡帶有女孩兒,父母睜隻眼閉隻眼。

沒錢就問父母要,不給就摔東西,甚至對父母動手,偷雞摸狗的事兒也沒少幹,在整個鄉鎮提起他,大家都搖搖頭。

父親通過關係跟他找了一份工作,他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後來請了長期病假,不上班兒了。

在他快30歲的時候,一次賭博,一晚上他輸掉了15萬。當時,在他那個鄉鎮15萬能買三棟房。父親忍痛賣了了居住的臨街門面替他還了債,不久連病帶氣的去世了。妻子留下三歲的孩子,離家出走不久,就提出了離婚。

看著整日垂淚的母親和嗷嗷待哺的孩子,他對自己扇了幾耳光,開始老老實實上班,節假日找了一份送貨的活,後來他老婆也回來了,現在二寶已五歲了。

這是浪子回頭金不換的事,也是一個父母沒有能力庇護的孩子自我覺醒的事。

對於這個女孩,父母不可能管她一輩子,她必須學會獨立。

讓一個20幾歲的人學會獨立,有點兒晚,有點兒難,阻力很大,父母必須下定決心。

要教她一個獨立生活的本領。這類孩子都缺乏自信,找一個她力所能及的事,家長扶一把,督促、監督。比如早上叫醒她,陪她一起到單位。

置之死地而後生。依託一個小的變故,比如股票套牢、生病、借款等,讓她知道家裡沒錢了,養不住她了,讓她必須出去工作,自己養活自己。

最主要是斷了的財路,讓她知道她的生活是她自己的事兒,她的生活必須有她自己負責。無論她如何如何哭鬧,都不再給她錢。

一個人人生的每個階段都有每個階段的任務,就像孩子斷奶,不管是一歲還是兩歲,斷奶是必須的,孩子哭鬧也是不能避免的。孩子不可能依附父母一輩子,與父母剝離獨立成長也是必須的。




雲裳談心


不太好改變,習慣一旦養成,改變起來真的很不容易。除非她自己願意改變,否則很難改變,只能影響她改變。當然如果她遇到一個真正喜歡的人,怕他會因為她的懶惰離開她,興許會改變懶惰的習慣吧!


曉華說情感


沒有什麼事情是絕對的,所有的問題都可以通過二分法來解決。

一方面是二十幾歲懶惰和得過且過的原因。

有的女孩子因為從小嬌生慣養,事事都有人包辦,不需要自己的努力也可以過上豐衣足食的生活,這種不思進取無可厚非,因為每個人的經歷不同,根本不需要用力的生活,那就等著就好了。

如果她自己沒有危機感,完全沒有心理壓力和矛盾衝突,各方面都能夠健康發展,為什麼不能這樣安逸得生活下去呢?難道人生天生就一定要受苦和努力嗎?

聖經馬太福音6:26 中說: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它。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

有的女孩子懶惰、得過且過,並不是內心不願意付出,而是沒有方向,沒有興趣,缺乏目標,沒有意義感,其實內心是很糾結的。

年輕就是資本,用來揮霍固然可惜,但要知道這也是在透支時間,就像用信用卡消費,遲早會資本越來越少,該還還是要還的,額度也是有限的,不用讓你無限制地揮霍下去,生活終會將你當頭擊醒。

成長是個漫長的過程,有些事情不是親身經歷無法悟到生命的真諦,讓她自己成長吧!

第二方面是三十幾歲是否能改變?答案一樣是不確定的。

《論語·里仁第四》中有這樣一句話:“朝聞道,夕死可矣!”文面意思是說一個人早上明白了道理,即使晚上死了也值得。

其實涵義是很廣,就是明白一個道理可能就在一瞬間醒悟了,死既是生,明白了之前的錯誤,獲得新生也可以只在一朝一夕之間。誰能說一定要過幾年後三十幾歲才能改變?

活了一把年紀仍不懂世事的人大有人在,誰又能說三十幾歲就一定能改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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