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區檢察院做實服務民企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一是落實平等保護。貫徹落實最高檢《規範辦理涉民營企業案件的11個執法司法標準》堅持“少捕慎訴”,疫情期間,對涉民企案件在綜合評判案件事實、證據後,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3件3人。二是實地走訪瞭解。到涉案企業開展實地走訪,瞭解企業生產經營和復工復產情況,最大限度降低辦案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負面影響。三是實時聯合回訪。根據聯合簽訂的《關於建立健全延平區檢察院與延平區工商聯溝通聯繫機制的實施意見》,與工商聯實時回訪掛點企業,將籌集到的2600個口罩發放給復工復產的工人,為企業提供用工合同等法律諮詢服務,協調解決勞資、土地糾紛等實際問題5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