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津門一樁舊案,聽者皆惋惜,世間竟有如此狠毒之人

今天小編為大家講述一件奇案,事情發生在民國19年此案是津門民國十大案之一至今仍有很多人為之惋惜者。

民國津門一樁舊案,聽者皆惋惜,世間竟有如此狠毒之人

這件事發生於民國19年8月。1930年8月1日,在靜海縣趙家村發生一起謀殺案,竟是父親合謀人殺害自己的親生閨女。此案一出,傳遍大街小巷。

死者是一名女子,名叫馬春花,其父親馬寶才是靜海縣趙家村的鄉紳,家中腰纏萬貫,在當地是出名的富豪。1928年,妻子於氏病發去世,一年後,馬寶才相中鄰村的姑娘何氏,家中僅剩一小女馬春花。當時,父親娶何氏,馬春花年僅15歲,馬寶才把這個女兒更是視為掌上明珠,疼愛有加。但是何氏過家門以後,家裡烏煙瘴氣,從未消停過。

原本何氏在家中已有親事,未婚夫是同村的張海生。馬寶才對她有愛慕之情,何氏掩蓋已有婚約的事實,擅自撕毀婚約嫁給了馬寶才。她對馬寶才並沒感情可言,為的就是馬寶才的錢。對於馬寶才的女兒馬春花,她更是視為眼中釘,百般虐待,心狠手辣,折磨不斷。

剛開始何氏打罵馬春花,父親馬寶才為了討好新過門的新老婆,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就是從中調和一下,沒想到何氏是一個不講道理的潑婦,只要馬寶才替女兒說好話,何氏便到處好說馬寶才欺負她,到處造謠,給馬寶才丟臉。

有一次,何氏又在打馬春紅,父親上去勸說,何氏並聽不進去,在孃家叫來幾個壯漢,拿著鋼叉、單刀在馬寶才門前叫陣,馬寶才嚇的直磕頭,好吃好喝的供著,還讓女兒馬春花也磕頭認錯,並且在何氏的威逼下立了:從今以後,永不犯上的字據。

民國津門一樁舊案,聽者皆惋惜,世間竟有如此狠毒之人

民國津門舊照

何氏並不是溫柔賢惠之人,每次藉口回孃家,實則是暗地和張海生私會,張海生也是貪財之人,慫恿何氏騙馬寶才的錢拿來給自己,拿到錢再去賭博,三番五次的找何氏要錢,最後一次開口要100大洋,讓何氏把馬家的東西一點一點往外搬,再賣掉,馬寶才竟然一直沒有發覺。

在1930年7月25日,馬寶才在清點家產的時候,發現和賬目上對不上,少了1000多兩白銀,銀洋、紙鈔若干等。便喚來何氏對一下,何氏撒謊說馬春花拿那些錢都賙濟窮人了。馬寶才聽後大怒,二話不說就把馬春紅打了一頓。

馬春紅知道是繼母在背後搗鬼,朝著何氏說:“咱倆還不知道誰吃裡扒外,偷錢養漢子,不害怕別人知道嗎?”朝著何氏啐了一口痰,轉身就走。何氏惱羞成怒,抓著鐵鍬就追著馬春紅打,一邊追還一邊罵。

馬春紅跑到村口沒了蹤影,何氏看見有一個二十八九的白雲臺站在自己的繡花作坊門前,她知道馬春紅每天都來學繡花,便知道是這個白雲臺把馬春紅藏起來了,於是進去要人,白雲臺擋在門口不讓進,還說了句:“我這可沒有你的野男人。”這句話徹底把何氏惹怒了,說:“姓白的,你給我等著,弄不死你我不姓何。”

民國津門一樁舊案,聽者皆惋惜,世間竟有如此狠毒之人

民國津門的警察署

白雲臺知道這個地方不能久留,何氏走後,把馬春紅藏在了好友馬雲鶴家中。在7月31日的晚上,馬春紅說自己是心煩,想出去逛逛,便讓白雲臺陪著,兩人早已心生愛意。走了一會,突然看到一男一女的麥堆旁廝混,一看是何氏。馬春紅惱羞成怒,罵何氏不知廉恥,何氏趕忙逃回家中,便起了殺念,哄騙馬寶才說馬春紅在外面混野男人,就是那個白雲臺,準備合夥起來奪取家產,並斷絕父女關係。馬寶才昏庸無能,竟信以為真,決定派人去接馬春紅,藉口說是外祖母想看望孫女,到了半路就把馬春紅殺掉,對外就說是土匪殺了。

沒想到兩人談話被婢女映花聽到,映花不想害小姐,便告訴了小姐,馬春紅拿起菜刀就想殺何氏,白雲臺勸住說:“何不我倆遠離此地,去天津城,做點小生意,過我們的小日子。”當晚便出發了,馬寶才來接女兒,發現沒人,知道是有人走漏的風聲,便抓來映花拷問,映花受不了毒打,說出小姐和白雲臺去了天津,當晚馬寶才便把人追到了,不由分說,捆回了靜海縣趙家村。

馬寶才不由女兒解釋,就是幾大嘴巴子,便命令人把白雲臺投進河裡,馬春紅見白雲臺被投湖。大罵何氏和馬寶才,要把馬春紅活埋,馬寶才兩個侄子不忍心,跪下給小姐求情,馬寶才不理會,親手將閨女扔進土坑,馬春紅依舊咒罵不停,何氏那鐵鍬在馬春紅的腦殼拍了兩下,暈過去了,1個小時以後,活埋了馬春紅。

民國津門一樁舊案,聽者皆惋惜,世間竟有如此狠毒之人

民國津門舊照

事後,白雲臺的好友馬雲鶴去報案,警察調查清楚後,抓了何氏、馬寶才和張海生,兩個侄子不知去向。

1931年,法院做出判決,何氏罪大惡極,判處死刑,馬寶才屬於同犯,沒收全部個人財產,判處無期徒刑,張海生也判處了無期。

到了判決時,馬寶才知道自己冤枉了女兒,大哭:“閨女啊,是為父害了你啊。”

這就是津門一案的全過程了。

有什麼不一樣的想法,歡迎下方留言評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