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的一天,監察科接到一個舉報電話,說在城郊發現一家生產假冒偽劣飲料的小廠,楊副局長讓我陪同調查。
我們很快找到了那個小廠,然後假裝問路走了進去。工廠裡只有一臺機器,而地上碼放著各個牌子的飲料。
回去後,楊局悠然自得,喝茶看報喝酒唱歌,一直沒有采取行動。我實在忍不住,就問楊局工廠的事怎麼辦。
楊局說:“不急,等過一段時間再說。”
我說:“如果他們警覺了,設備、產品一轉移,可就難辦了。”
楊局說:“就一臺破機器,兩萬塊錢就罰趴下了。”
我說:“那好啊,斬草除根嘛!”
楊局瞪我一眼,擺擺手讓我出去了。
我再木訥,現在也猜出怎麼回事了,八成是那家工廠的老闆給楊局送了禮,他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
這天,我正在辦公室整理文件,楊局說要到城郊那家工廠看看。我問楊局哪家工廠,楊局說就是兩年前我們調查過的那家工廠,怎麼你忘了?
從外觀上看,當年的那家小廠規模已擴大了不少,可見他們沒少賺黑心錢。楊局徑直來到老闆辦公室,嚴肅地說要停產檢查。老闆嘴皮磨破,最終繳納了十萬元罰款。
我問楊局:“都這麼長時間了,你怎麼想起處理他們了?”
楊局說:“你見過農村打井嗎?”
我說:“見過啊,跟這事兒有關係嗎?”
楊局說:“打井時得等井淘深了才舀水,井裡湧出的水多,這樣就總也舀不盡它。”
我說:“我還是不懂你的意思。”
楊局笑笑:“沒關係,等以後你會明白的。”
來源:小說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