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老後,怎麼做才不討人嫌?

馮志林講故事


有句話說的好“不是人老了變壞了,而是壞人變老了”,現實生活中也是這樣,不是人老了後才討人厭的,而是討人厭的人逐漸上了年齡,變本加厲的挑戰別人的底線!

現實生活中的確存在很多倚老賣老的,比如地鐵或公交中,要求別人讓座,沒有一絲謝意。又比如老是教訓別人,卻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

說實話改變這些人,真的很難很難,完全沒有道理可講!不過還是希望能用真心,換別人的改變吧!加油!





TT韓多米


我的觀點是:人老以後,做好以下四點,基本就可以做到不討人嫌。當然具體家庭情況,千差萬別,不能盡述,歡迎大家討論、補充。

一,良好的身體條件。這是一個硬件條件。人老以後,各種身體機能都會下降,這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規律。我們不苛求老人還能幫助子女幹些什麼,但最好生活能夠自理。現在社會生活節奏快,年輕人生活壓力大,城市尤其如此。一旦家裡有生活無法自理的老人,年輕人的情況就會“雪上加霜”(土豪除外)。如果請護工,護工費就是一筆不菲的花銷,還牽涉到護工和家人相處,護工的服務是否到位、能不能讓人放心等問題。如果不請護工,那麼至少得有一位年輕人全職或者兼職照顧老人。對一個家庭來講,一個年輕人無法全身心投入工作,就意味著家庭收入的減少,而且長時間,全身心的看護一個生活無法自理的老人,對看護者的身心都是一個折磨。所以說“久病床前無孝子”,這是一個無法迴避的客觀事實。老年人想要不討人嫌,就要有一個好身體,至少能夠做到生活自理。當然這個硬件條件,也不是完全由個人決定的。但是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每個人都要管理好個人的身體健康,到年老之後有一個健康的身體,既能提高自己的生活質量,也不給後輩添加額外的負擔,做到不討人嫌。

二,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很多家庭問題,歸根結底是經濟問題,在農村和經濟落後區域更明顯。贍養老人是每個公民的法定義務,這個不論從法律還是道德層面都不容置疑。但是如果老人完全沒有經濟能力,對於年輕人來講,客觀上是增加了經濟壓力。尤其是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在一個家庭物質資源有效的情況下,優先保障小的,因為他們是家庭的未來;之後再保障老的,因為他們對我們有養育之恩;能“刻薄”的只有自己。長此以往,年輕人面臨心裡和經濟的雙重壓力。過去,在廣大農村,很多老人“老無所依”,就像是被時光遺忘和拋棄的人。現在,國家把農村60歲以上老人納入保障範圍,賦予了農村老人一定的經濟能力,緩解了年輕人的經濟壓力,緩和了家庭矛盾,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老人的生活質量。

三,在能力範圍內給予年輕人一定的幫助。一個家庭就是一個小集體,只有每個家庭成員“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日子才能紅火。老年人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給予年輕人一定的幫助,既能發揮“餘熱”為家庭做貢獻,也能彌閤家庭成員的關係,創造良好的家庭氛圍。這個“幫助”可以是體力上的,物質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體力能及,在具體家庭事物上幫一把;財力能及,在物質上幫一把(啃老除外);以上兩者都無能為力,至少以豐富的人生經驗給年輕人提供一些指引、疏導,表達一下關懷。一個能為家庭做貢獻的人,怎麼會遭人嫌呢?

四,不要過度介入年輕人的生活。老年人和年輕人之間有代溝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受時代風氣、社會環境、教育水平、人生際遇等各種因素的影響,老年人和年輕人在生活習慣、價值觀念、消費理念等各方面都有差異。面對這些差異,老年人只要記住一句話“兒孫自有兒孫福”,只要不是原則問題,都可以“求同存異”,放手讓年輕人過自己的生活。

總之,我認為老年人只要做到以上四點,基本就不會討人嫌了。當然這只是一些共性的東西。如果年輕人不知感恩,從心底裡不講孝道,老人怎麼做他都會嫌棄。這就是老年人為自己對年輕人失敗的教育買單,誰也沒辦法。


憶夢鄉野


我從年輕人和老年人兩個角度思考這個問題,談談人老了,怎麼做才不會討人嫌。

一、不要和子女生活在一起。不論是做公婆,還是做岳父母,都不要和子女生活在一起,一定要有自己的家。即使孩子的生活條件很好,不差錢,也不要往子女身邊湊。如果需要給子女帶孩子,當不需要你的時候就趕緊離開。偶爾聚在一起吃頓飯,聊聊天,就挺好的。

二、不要做多事的老人,更不要做挑事的老人。當老人的不要講究太多,不要多事,更不要老是挑年輕人的毛病,這個不對,那個不是。特別是不要在子女面前數落女婿或兒媳的不好,會激發人家的家庭矛盾。做一個簡單的老人,做一個沒有說道的老人,大家都不累。

三、不要參和子女的家庭事務。人家的生活怎麼過,是人家的事。千萬不要用自己的生活習慣和好惡要求子女家庭生活,比如早上起來疊不疊被子,吃完飯刷不刷碗,衣服洗不洗、孩子怎麼教育等等,這些都與你無關。社會發展變化快,過去的做法和觀念早已改變,老人的認知已經與現代社會有距離,所以不要隨意“指點江山”。

四、如果有能力,可以給子女家庭力所能及的幫助。包括經濟上的,生活上的。適當的時候,可以伸手相助,以示對年輕人家庭的關心,有利於拉近與子女的感情,也有利於他們夫妻感情的和諧。可以是經濟上的直接幫助,也可以是物質上的幫助。這一點挺重要的!

五、身體健康問題。當生活能自理,但需要別人照顧的時候,就要考慮去養老院或者找個保姆。即使子女孝順,願意接到自己家裡照顧,也最好不要去。因為子女的工作生活壓力已經很大了,再照顧老人,時間長了肯定會出矛盾。雖然養老院條件肯定不如自己家裡舒服,雖然保姆肯定不如家人照顧的細心,但是也要接受。這是老人面臨的最大的,也是最難解決的問題。

如果我老了,我會按照以上幾點去做。大家呢,有什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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