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日】开网店也要注意这些内容!

文章来源 | 西城检察

4.26

世界知识产权日

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诞生经过

成立

1970年4月26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式成立。

加入

1980年6月3日,中国加入该公约,成为该公约第90个成员国。

提出

1999年,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共同提出的关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

确定

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35届成员大会系列会议决定自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


世界知识产权日相关知识

知识产权

世界知识产权日(The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1年4月26日设立,并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

商标权

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著作权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专利权与专利保护

专利权与专利保护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发明创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专利保护采取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平行运作、司法保障”的保护模式。各地区行政保护采取巡回执法和联合执法的专利执法形式,集中力量,重点对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严重扰乱专利法治环境的现象加大打击力度。

【世界知识产权日】开网店也要注意这些内容!

以案释法

被告杨某于2017年8月份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网店,并将从深圳华强北市场进货的手机数据线、充电器等产品上架网店销售,2017年12月份左右被该电商平台投诉没有授权,产品被下架。之后,杨某在供应商处拿到授权书,经两次上传后通过审核。不久,杨某因原告某移动通信公司(下称原告公司)举报其销售假冒商标产品被警方刑拘,还被告上法庭。

原告提供的公证书可证实“被告在其经营的淘宝店铺中销售的产品使用了原告公司商标,且在原告向平台投诉后,提供了虚假的原告公司授权书、原告公司网络销售授权书进行申诉并获成立。”被告的上述行为未经原告许可,对其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也未能证明有合法来源,属侵犯原告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且被告向平台提供了虚假的原告公司授权书、原告公司网络销售授权书的行为,属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侵犯了原告的企业名称权,已构成不正当竞争。故一审判决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权的产品、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的企业名称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合共3万元。

检察官提醒

【世界知识产权日】开网店也要注意这些内容!

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各种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随着迅速增长,很多案例的被告经营者,特别是网店经营者,对网店所销售的商品是否侵权不够注意,网店经营者甚至随意复制有关商品的网络链接挂售商品,缺乏审查意识,未能注意是否确为正品,轻信供货方、批发商,没有向相关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人核实,也未能索取、留存有关进货凭证以备向供货方交涉后续事宜,造成客观上销售了侵权商品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此,提醒广大网店经营者务必多注意,先了解清楚该产品是否属于品牌企业的正品或已取得官方授权,不要在无形中成为销售侵权商品的帮凶。虽然经营侵权商品的成本低,可一旦被权利人主张权利,将可能需要承担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等法律责任。


(以上案例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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