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為結婚好過離婚,同樣也不認為離婚好過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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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著名婚姻心理學家,克蘭茲勒博士在《離婚歲月》中曾說,我們並不認為結婚好過離婚,我們同樣也不認為離婚好過結婚,離婚和結婚只是社會的組織形式,其實離婚不是人生的絕路,他是生命中一個美好的開始,而不是一個可怕的終結。

錯過是前任,走下去的是夫妻:

兩人坐在沙發上僵持很久了:

父母、朋友也勸過了,

但還是勸出了這樣的結局。

不認為結婚好過離婚,同樣也不認為離婚好過結婚

離了


一盒香菸,已完大半,屋子裡的煙味濃烈嗆

鼻。

茶几上放著離婚協離書

留與不留,在心中盤算了無數遍,有曾經的過往,有未來的彷徨;

也曾是一對甜蜜的戀人,在最好的年華里,發誓要永遠和對方在一起。

十年一晃而過,而這十年又是怎樣過來的只有自己清楚;

別人眼中的幸福,是看來的幸福,只因生的是女兒,不問不管,女兒長到三歲一次尿片沒換過,一次衣服沒洗過,心裡清楚,也默默地受著,直到女兒上幼兒園。

丈夫像變了個人,女兒都由他接送,心存感激,以為丈夫看到女兒越長越可愛也不捨了,以前的不愉快都窩在了心裡,不輕易去翻了,也想把這段婚姻繼續下去,一是想給女兒一個完整的家;二是因為對他還愛著吧!

不認為結婚好過離婚,同樣也不認為離婚好過結婚

離了感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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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個暑假來臨,家長只需帶著子女去園裡領取一下行李就可以回家了。

我在家裡做好了早飯,等著這對父女倆,然而一等就到了下午,打電話給丈夫,不接!還以為出了什麼事。

來到幼兒園,早已關園了,自我安慰:“也許是丈夫帶著去玩了,算了自己也逛逛吧!”

女人天生愛逛服裝店,剛好這幾天,自己喜歡的一個牌子在打折,微信圈裡的衣服看著不錯,徑直朝那兒去了。

大家都混熟了,小王推薦了幾套讓我試,試衣間裡小王告訴我,她今天見到我的女兒和一男一女也光顧了店裡。

我有些驚訝,再三跟她確定,她說:“莉姐,你女兒我還不熟?”

聽了她的話,我腦補了各種的可能!

不認為結婚好過離婚,同樣也不認為離婚好過結婚

離了感傷


回到家已是六點鐘以後的事,我假裝鎮定,問女兒跟爸爸去哪兒玩了,開心嗎?

女兒告訴我,她們陪幼兒園老師逛街去了,丈夫趕緊各種解釋。

起初聽著他的謊言還能入心,但都是同一個解釋久了,難免讓人生疑。

私下我和女兒單處,引導女兒話頭,誇讚她的幼兒園老師漂亮,插上一句“爸爸陪你和幼兒園老師出去玩的時候,爸爸會不會親吻你們的老師呀?女兒天真的看著我:“羞羞,我不好意思看,可爸爸說那是感謝老師對我的照顧。”

“照顧!”呵呵!

不認為結婚好過離婚,同樣也不認為離婚好過結婚

離了感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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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個時機,和他攤開了我的疑慮,勸過他和那女的別走得太近。

而他卻跟我解釋:“那位幼兒園老師是他一個同學的妹妹,在這個城市沒有親人,叫我多照看一下!”

只憑著女兒的隻言片語,也不能證明什麼,只想著給他機會,只得由他說囉!其實是我傻,那時他們已處於熱戀階段了。

女兒幼兒園畢業,只想著他不用擔著接送女兒的名,去找那位老師了;心裡還存了一些欣喜,然而,是我對他期許了太多。

和他相處,女兒沒在家,經常無言相對,一提到那位女士,他像瘋了一樣的護著,他無趣,我更生氣,直到他摔門而去。

不認為結婚好過離婚,同樣也不認為離婚好過結婚

離了感傷


他的春宵,我的寂莫夜,就這樣我一人守著孩子上了初中。我再也忍不下去了,跟他徹底攤牌了。

他叫我再給他幾年時間,他會把他的事處理好,而我心裡明白,他和她既使斷、也會斷得藕斷絲連,自己看著窩心,想著痛心!

我不給他機會了,後來他選擇了淨身出戶,女兒我帶。

有朋友曾建議我去那位女士的單位去告發,我笑了笑,雖然現在大多數人都生厭小三,但人要臉樹要皮,再鬧,最終也是不歡而散,成了真冤家;留得住人,留不住心,放手,也放過自己!

不認為結婚好過離婚,同樣也不認為離婚好過結婚

離了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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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的日子,我很快適應了過來,因為之前和他太多的分居生活。

現在我遇到了,我的先生,他懂得欣賞我,激勵我發揮自己的潛能,他看到我以前寫的日記,覺得我在寫作這方面有點底子,鼓勵我註冊今日頭條,不為了寫作能賺多少錢,在工作之餘,寫寫心情,寫寫生活…

周未的時候,他會 趁我睡懶覺的功夫,親自下廚,花兩三個小時煲上一鍋湯,再放上點枸杞、紅棗、蓮子,細心地一勺勺撇去湯上面的浮油,他說女人過了35歲就要經常補補……

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充滿煙火氣息,平平淡淡又實實在在,只要想到他看我的眼神裡充滿了疼愛,就覺得做家務,是件輕鬆的事!

不認為結婚好過離婚,同樣也不認為離婚好過結婚

曲終人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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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真如腳下的鞋,合不合腳,只有自己知道。

如果鞋子是合腳的,只是不小心掉進了幾粒沙子,穿起來才有那麼一點不舒服,那事情就很簡單,把沙子倒掉。

而如果新鞋本來就夾腳,只因鞋子款式時尚漂亮,自己才勉強買回來,希望磨合一段時間後腳就舒服了,那曾想忍著疼痛穿了一段時間的鞋子,腳趾頭仍然被夾得生疼,看來!這雙鞋就是不合腳的。

面對這麼一雙喜歡但又不能穿的鞋,你不捨得扔把它放在鞋櫃,只會擠佔空間,染上層層厚灰,時間流逝,但是終究改變不了它不能穿的命運,趕緊扔掉吧!重新買一雙合適舒服的鞋。

如何取捨,其實就是看你自己!離婚不是壞事,更不是世界末日。

離婚只是換了一種活法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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