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赵立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权威发布|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赵立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权威发布|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赵立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云南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赵立功(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立功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立功利用担任昆明市公安局局长、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职务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和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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