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快報:北宋黃河北流和宗城縣城的遷移

邢臺快報:北宋黃河北流和宗城縣城的遷移

北宋時期,宗城縣(今威縣)為避黃河水患曾經有過四次遷邑,史志方面沒有明確的記載,四次遷邑被分別記錄在三塊歷史碑刻上,分別是《新宗城縣三清殿記》《大名府宗城縣新修廟學記》《宗城新修廟學記略》。三塊碑刻的記述非常簡略,只能大致知道宗城的遷徙路線為雉川―新宗城(今威縣)―雉川―邵固。其中的原委並不明瞭,是威縣歷史上重要的謎團之一。北宋時期的黃河北流漢明帝時期,王景主持了對黃河的綜合治理活動,修築千餘里黃河大堤。永平十三年,王景治河成功,自此黃河“歷晉唐五代,千年無恙”。北宋初期,黃河中下游河道仍循唐時河道,然而由於此道既行已久,泥沙淤積相當嚴重,黃河水勢幾乎高出周圍民房一丈左右,十分恐怖,這一時期河患雖然頻繁,但河道並未做大的改動。慶曆八年(1048年)六月,黃河在澶州商胡埽決口,從此,黃河開始改道北流,其河道“經大名府、恩州(今河北威縣東、清河西北)、冀州、深州、瀛洲(今河北河間)、永靜軍(今河北東光)等府、州、軍,至乾寧軍(今青縣)合御河(今天津地區)入海”。這就是宋史所謂“商胡北流”。以後,北宋朝廷多次啟動黃河迴流(回河),都沒有成功。嘉佑元年,堵塞商胡北流,讓黃河流入六塔河,結果當天晚上就發生決堤,河北遭受水患的地方有數千裡。神宗熙寧二年,導東流而北流閉,元豐四年,澶州小吳埽復大決,北注御河。哲宗紹聖初又閉,元符二年,東流斷絕,河竟北流。自仁宗慶曆八年至金章宗明昌五年。黃河北流歷時146年。黃河北流河道流經宗城縣東部,宗城縣區域成了黃河氾濫的重災區。黃河北流日久造成新河道淤積,元祐年間西堤多次決口,“初決南宮,再決宗城,三決內黃。”並且宗城決口處多年都沒有修復閉合,水患肆虐,宗城縣域受難深重。《宋史》河渠志多處記載宗城水患的情況。頻繁的水患造成了縣邑的多次遷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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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遷往新宗城第一次遷移,由雉川(今威縣方營鎮方營村)遷到縣城今治,對於這次的搬遷史志方面沒有明確的記載,史料的來源很偶然,在這塊石刻發現以前,並不知道這次縣城遷移。1913年,威縣縣城東馬道街邱姓、余姓居民在其住宅以南的東內城濠春涸地帶挖土修房時,無意中發現一通石刻,經過刷剔清理,完整無缺。此碑刻名為《新宗城縣三清殿記》,這塊碑的珍貴之處在於其集王羲之字,自由灑脫,一氣呵成,頗具王體神韻,可與唐懷仁和尚的《大唐三藏聖教序》並稱集王書法刻石的雙璧。同時,碑文也記載了黃河水患、縣城遷址等內容,可補威縣地方的變遷史。此碑的出土“鬨動遠近,競相觀奇,絡繹不絕,道路充塞。”當時,由縣長喬培茂、勸學所長張增堂、縣立高小學校校長荊漳,建議移至縣立高小學校,闢室一間,加以管鑰,妥善保護,珍視為稀有文物。後由於戰爭原因幾經輾轉,現藏於北京石刻藝術博物館。1933年,《河北》月刊第1卷第9期分兩頁發表了該刻石的拓片,並刊載時任威縣縣長崔國卿的短文《威縣新宗城縣三清殿記刻石考略》,記述了刻石的年代、尺寸、發現經過、內容簡介,並對撰文和集字者的生平進行了簡單考證。《新宗城縣三清殿記》刻石記載:“邑居三河之間,相距無百里之遠,間或為浸潤決溢之患。元初,大河一決,並漳、御而東注於海,奔湍渺漫,極目千里,非堤防可得而御。國家歲嘗為之計矣,尚未得其御之之策,而民朝恐暮惕,常慮其為魚之患。而幸晏侯宣德來尹是邑,未幾佈政而請議於上,遂遷其邑,民得奠枕,鹹戴其復生之賜。”此碑立於北宋元祐戊辰年(公元1088年),記載了宗城縣因水患而遷移縣邑治所,因為刻石出土於今威縣縣城內,因此今威縣縣城應是這次遷移的新縣治。從東漢初期設置廣宗縣,隋朝改為宗城縣,縣城在原址(威縣東方營村)已歷千年,為什麼北宋要另外選址遷移呢?北宋時期,治河的手段已經非常成熟。當時河堤的種類繁多,僅據《宋史》的記載就有“正堤”“遙堤”“縷堤”等。大河兩岸的“正堤”,一般只稱為“堤”。“遙堤”則是“正堤”以外的最外一重堤,其可在黃河汛期,將河水限定於堤壩以內的地方行流,儘量將河水氾濫區域控制在有限範圍內。“縷堤”是介於“正堤”和“遙堤”間的第二重堤,它有“預備堤”的作用。若“正堤”決溢救治不及,則加強“縷堤”可快速抵擋水勢。當時的宗城縣城就位於大河的兩堤之間。元初黃河決堤,洪水順著御河和漳水流向大海,奔湍渺漫,極目千里。雖然縣城一直沒有被洪水淹沒。但是各級官吏感覺如此大規模的洪水“非堤防可得而御”,故“朝恐暮惕,常慮其為魚之患。”想把縣城搬遷到安全的地方。《宋史》河渠志記載元豐四年(1081年)四月:“小吳埽復大決,自澶注入御河,恩州(清河)危甚。”同年7月,水官李立之奏稱:“北京、南樂、館陶、宗城、魏縣、淺口、永濟、延安鎮、瀛洲景城鎮,在大河兩堤之間,乞相度遷於堤外”。可見,當時因在兩堤之間,想搬遷到堤外的不止宗城縣,共有城鎮9個之多。也是從這個時候起宗城縣邑的搬遷列入議事日程,以後幾年,各級官吏一直在討論縣城的搬遷。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二月初二,黃河在大名府的決口,《續資治通鑑》記載:“二月,辛酉,以河決大名,壞民田,艱食者眾。”這次決口直接導致了宗城縣的遷邑。朝廷終於批准縣城搬遷。《續資治通鑑長編》記載元祐元年:“北京留守司言:乞移宗城縣。從之。”按照此碑刻記載,公元1088年縣城已經“新徙是邑”,對於新縣城碑刻稱呼為“新宗城”。雖然碑刻銘文對這次搬遷給予了極高的評價,這次縣邑搬遷並沒有給宗城縣帶來期待的好運,卻很快就成了可怕的夢魘,這就要提到另外一通碑刻《大名府宗城縣新修廟學記》。二次遷移重回雉川《大名府宗城縣新修廟學記》是記述宗城縣城搬遷的又一碑刻,碑刻中記載“縣在雉川村時有學,元祐七年(1092年)令郭長卿闢而新之,今丞相何公實為之記,其文固在。”碑文記述了“縣在雉川時有學”,同對新修的廟學用了一個詞“闢而新之”,意思是宗城縣的廟學是在原址開發重新建造的,說明此時(元祐七年)縣治又在雉川。從1088年到1092年只有短短的四年時間。是什麼原因讓縣城又回遷雉川呢?這件事從《新宗城縣三清殿記》出土後就一直困惑著後來的研究者。其實,這件事的答案就在《宋史》之中。《宋史》趙挺之傳給出了完美的答案。提起趙挺之都不太熟悉,但是趙挺之的兒媳非常有名,就是著名的女詞人李清照。趙挺之曾在元祐初年任德州通判,當時魏州境內黃河多次決口,有人建議遷移宗城縣邑。轉運使讓趙挺之前去查看地形,趙挺之說:“縣距高原千歲矣,水未嘗犯。今所遷不如舊,必為民害。”轉運並沒有採納趙挺之的建議,最終把縣城遷往新址。然而,“才過兩年,河果壞新城,漂居民略盡。”這一年應該是元祐4年(公元1089年),《續資治通鑑》記載元祐4年:“秋,7月丙申,都水監言:宗城決溢向下,包蓄不定,河勢未可全奪。”《宋史》河渠志也說:“今四年決宗城中埽,豈謂北流可保無虞?……繼又宗城決溢,向下包蓄不定,雖欲不為東流之計,不可得也。”這次黃河北流在宗城境內決口,新宗城縣城直接被洪水漂沒。由此,我們可以確定這次遷邑的失敗是由於地方官決策失誤造成的。公元1089年新宗城縣城被洪水漂沒後,縣城重新又回到了雉川。往前推兩年,公元1087年應該《新宗城縣三清殿記》記述的宗城縣城遷往新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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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遷移到鯀堤上宗城縣邑回遷雉川后,由於黃河北流日久,河道淤積越來越嚴重,河水溢堤和決堤的情況時有發生,被洪水漂沒的風險依然異常嚴峻,元祐八年(公元1093年)2月乙卯,河北轉運副使趙偁上書議事:“臣竊謂河事大利害有三:北流全河,患水不能分;東流分水,患水不能行;宗城河決,患水不能閉。是三者,去其患則為利,未能去則為害。”宗城的水患被視為當時全國河事的三大利害之一,可見當時宗城河患的嚴重性。宗城段的河堤決口一直沒能封閉,洪水也一直危害著宗城縣境。此後三個月,洪水再次從宗城決口出流出。《續資治通鑑》記載:“是月(公元1093年5月),宗城決口復行,魏店北流淤斷,河水四出,壞東郡浮樑,幅員數百里,漂廬舍,敗冢墓。遺民之僅免者,老弱聚金堤上,哀號之聲,數舍不絕。”此次河患的破壞程度很大,受害面積達到數百里。洪水過後人們發現,沒有安全的地方,只有黃河大堤最安全。縣城搬遷到安全的地方仍然是管轄宗城縣的各級官吏迫切面對的問題。宗城縣的第三次遷移記錄在政和三年(公元1113年)立石的《宗城新修廟學記略》上:“宗城舊治雉川,避河之衝,崇寧四年(公元1105年)始遷邵固,名雖為縣,而實不若堡。”表明崇寧四年之前的縣治在雉川(今威縣方家營鄉)。為避河之衝,崇寧四年又徙於縣東五十里之邵固。這次遷邑似乎吸取了前一次的教訓。《續資治通鑑》記載,紹聖元年(公元1094年)正月趙偁又上言:“(大河北流)初決南宮,再決宗城,三決內黃,水皆西決,則地勢西下,較然可知。”黃河北流的多次決堤都決的是西堤,而且大河以西的地勢低下,洪水順勢而下,宗城縣全境都在洪水漂沒之下,沒有安全的地方。既然西遷不安全,這次直接把縣城遷移到了鯀堤上(黃河北流威縣段的大堤),古邵固村就修建在鯀堤上,村中的地勢與鯀堤持平,邵固附近的鯀堤修建的也非常堅固,至今保存完好,按當時的情況,邵固應該是縣城遷移最安全的去處。四次遷移終回新宗城宗城縣邑於崇寧四年遷至邵固鎮(今威縣城東25公里的邵固村),邵固偏居縣東南一隅,“名雖為縣,而實不若堡,聚鎮邸之雄者,官府城壁,閭巷井屋僅可而已。”不便於對整個宗城縣域的管理,並不適合為縣城。縣城在邵固鎮實在是權宜之計,縣邑回遷只是時機和時間的問題。南宋建炎二年(公元1128年),南宋政權為阻止金兵南進,東京留守杜充決開黃河南堤,從此,黃河南流,奪淮入海,河北之地再無黃河河患。水患的風險解除了,邵固作為宗城縣邑的臨時避難地的歷史使命也就完成了。明確記載宗城縣城回遷時間的是《畿輔通志》,該志記載:“邵固縣(堡),在威縣東,宋崇寧中嘗移廣宗縣治此。”至“紹興二十六年(公元1156年),宗城縣治由邵固遷於今縣城。”紹興是南宋高宗的年號,紹興二十六年即金正隆元年,此時,河北地區已經被金佔領,宗城縣沒有遷回老縣邑雉川,而是遷到新宗城(威縣今治)。宗城縣邑在邵固51年。從公元1156年再遷至今天的威縣城,至今未變。從元祐二年至紹興二十六年,宗城的遷徙路線為雉川―新宗城(今威縣)―雉川―邵固―今威縣,70年的時間四移其邑。歷史沒有謎團,真相始終藏在某個角落,等待你去發現。

(來源:威縣發佈 河青新聞網編輯侯明怡|平臺主編張永忠丨監製耿碩)

原文地址: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704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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