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團伙涉嫌尋釁滋事、開設賭場 茶陵一涉惡案宣判

通訊員 胡亞琳 陳田

男子“三進宮”仍不悔改,還聚眾鬥毆、開設賭場,多次違法。近日,經株洲市茶陵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一審以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判處彭某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10萬元。以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判處段某某有期徒刑2年(其餘4人另案處理),並處罰金5萬元,同時沒收2人賭場非法獲利合計13萬元。

2010年以來,彭某糾集段某某、張某某等5人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彭某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團。他們以非法牟利為目的開設賭場,從中抽頭獲利,非法獲利達百萬元。同時在賭場放貸,採取暴力、恐嚇、攔截等方式催收,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損毀他人財物,在茶陵縣某鄉鎮共同或單獨實施了聚眾鬥毆及多起尋釁滋事違法犯罪活動。

本案承辦檢察官表示,該團伙在鄉鎮尋釁滋事、聚眾鬥毆,嚴重擾亂了當地社會治安,情節惡劣,檢察機關將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重拳出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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